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坚持刚柔相济、倾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困扰群众4年多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满怀欣喜地拿到了土地承包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某村村民王某、刘某等4人与曾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曾某按照每亩地每年450元的价格承包4位村民的土地。2020年以前,曾某按时支付租金。自2020年起,曾某一直未支付租金。期间,王某等人多次向曾某催要,曾某均以承包费用过高、收成不好等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王某、刘某等4人诉至阳谷法院。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某同意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并承诺今后将按时履行合同义务。调解书生效后,曾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王某、刘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阐明利害关系,劝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曾某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依法对曾某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并将其传唤至法院,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曾某态度出现了“急转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辛耀云的主持与见证下,李某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2.5万元。至此,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下,圆满落下了帷幕。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土地纠纷案件看似是标的额较小的小矛盾,实则是涉及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金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全力做好执行工作,积极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彰显司法温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