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户业主的“忧心事”一揽子解决了
2024-09-24 09:14: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帅
 

  图为8月7日,邹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石孝忠(左二)到群众家中开展案件回访。王新颖 摄

  “从买房到现在已经15年了,当年还叫房产证,现在改叫不动产权证了,可我们的证连个影子都没有,同志你们说咋能不急?”业主陈先生心急嘴也快。

  “房子的建设方是村集体企业,后来企业改制成公司,我们一直督促公司补齐办证手续,但到现在还差购房款发票。业主们天天来反映情况,我们也急。”山东省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愁眉不展。

  “这种情况,咱法院有没有办法呢?”在邹平市一场府院联动的协调会上,黛溪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看向列席会议的法院执行局干警石孝忠。

  经过一场“口舌辩论”,石孝忠听明白了。这是一件事关72户业主“红本本”的历史往事。

  15年前,黛溪街道办事处某村集体企业建设了一批住宅公开销售。后期因企业改制、人员变动等历史遗留问题,业主们迟迟未能拿到不动产权证。近几年来,大家频频到办事处信访,这也成为了黛溪街道办事处的困扰。

  为了一揽子解决72户业主的“忧心事”,邹平市组织了府院联动协调会,业主代表、房产企业、镇街、法院、税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同志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据不动产部门介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要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因先前村集体企业存在种种运营不规范的情况,加之改制过程中企业资料多有遗失,无法为业主们提供购房全款发票。没发票、手续不全就没法办证,讨论再次陷入僵局。这也就有了街道办事处询问法院是否还有应对之策的一幕。

  协调会结束后,石孝忠向法院党组作了详细的汇报。党组意见高度统一,“这是事关老百姓安家落户的大事,法院应该尽一份力。”

  很快,邹平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工作专班,石孝忠既是执行员又是联络员。三天时间里,法院组织召开了四次联席会议,民事、执行、镇街、税务、不动产等部门多管齐下,终于找到了可行的解决办法。

  “业主们作为原告起诉房产企业,要求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审理法官引导双方就基本事实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向税务部门核实纳税情况后,作出协助办理过户的民事调解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凭民事调解书及强制执行文书办理不动产权证。”石孝忠逐个上门征求业主、企业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方案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按照这个方案推进,我们都没有意见,完全赞同。”

  2024年7月25日,在邹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大厅里,工作人员审查了所有材料,确认无误,一次性办理了72张不动产权证书。这一天,业主们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红本本”,黛溪街道办事处一次性解决了困扰15年的群众信访,企业也甩掉了多年的历史包袱。

  “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意味着家,一本‘红本本’不止是法律上的产权证明,更是老百姓‘有家有业’的安全感。能够作为专班一分子,为15年的奔波画上句号,给老百姓带去攥在手里的安全感,我觉得特别荣幸。”一个月以后的例行回访,看着业主们脸上藏不住的笑意,石孝忠心里格外满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