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不出的养老钱
2024-10-09 08:46: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温芷桦
 

  图为2024年8月,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罗浮山人民法庭庭长曹万畅(右二)开展入户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胡文钊 摄

  “曹法官,我们几兄妹凑了些钱,加上我妈的部分存款,外甥的债已经还上了大半,他说以后一定引以为戒,不辜负长辈的付出。老人也理解了我当时是心疼她攒钱不易,中秋聚餐家里都是其乐融融的,谢谢法官一直为我们操心。”

  “那我就放心了,以后有什么事都要好好沟通,一家人不要再斗气啦。”

  中秋假期后,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罗浮山人民法庭庭长曹万畅拨通了贺老太儿子的号码。听着电话那头掩藏不住的欣喜,他的脸上也不禁盈满笑意。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80多岁的贺老太拿着民事起诉状,委屈地来博罗法院向法官哭诉:“法官,我儿子取走了我20多万元养老钱不肯还,我跟他要,他还拿拳头打我。我实在是心寒呐!”

  是什么原因让亲生母子对簿公堂?原来,2023年初,贺老太让儿子黄某陪同前往银行,打算处置一笔到期存款。黄某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引导贺老太将20余万元存款转至自己名下,其后他虽将存折交由母亲保管,但并未告知取款密码。

  近来,由于想帮外孙偿还一部分外债,贺老太多次找黄某想取出存款,但黄某不同意,二人由此发生争执并上升为肢体冲突,拉扯中贺老太的牙齿被磕落一颗。气愤又无奈的她只能将儿子诉至博罗法院,希望能拿回这笔存款。

  曹万畅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是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为了家庭长久和睦,不能一判了事,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啊,我将存款转到自己名下,并不是想私吞这笔钱。外甥欠了近百万元外债,我妈要把钱全部取出来给他还债。我和两个妹妹的经济情况也不算太好,母亲的钱更应该留着用于重疾治疗。假如她一时冲动将积蓄一分不剩地给出去,晚年不就得不到保障了吗?至于外甥的欠债,我可以和妹妹们凑钱帮忙,但坚决不能用老人的存款!”调解中,黄某竹筒倒豆子般道出原委。

  结合二人发生冲突后报警求助的派出所询问笔录,曹万畅也明白了黄某本性并非蛮横不讲理,只是情急之下反应过激。他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地向黄某释法:“就算事出有因,你占用款项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属于不当得利,依法是应当予以返还的。何况你还对老人家‘动手’,让后辈看了怎么想?还谈什么为子女做榜样,还怎么开展家庭教育?”经劝解,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答应向贺老太返还25万元。

  “老人家有心帮后辈,哥哥担心母亲的养老问题,妹妹想帮儿子减轻债务负担,大家的出发点都没有错,回去好好跟老人家商量看这笔钱怎么处理,做子女的可以给建议,但还是要尊重老人家的意见。”看着调解书上母子双方的签字,曹万畅趁热打铁叮嘱他们要学会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充分沟通。

  案子虽可结,但是贺老太拿回存款后,家庭内部的养老矛盾是否会继续发酵?能不能从司法的角度,给老人再上一重“保险”?想到这里,曹万畅团队决定“多走一步”——解决养老问题,从根本上化解这件家事纠纷。

  由于赡养纠纷超出了该案的诉讼请求,本着节约诉讼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的目的,曹万畅委托综治中心,共同组织贺老太及其三名子女对赡养纠纷进行调解。在博罗法院的积极推进下,一家人最终就贺老太的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贺老太月收入约5500元,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普通门诊医疗的开支;若其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贺老太自行负担10万元,超出部分由三名子女平摊承担。

  案子至此终于告一段落。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曹万畅团队决定与贺老太和黄某一起前往银行,共同见证款项返还的履行,并且协助当事人签写收据。

  看着儿女们搀扶老人回家的背影,曹万畅欣慰地同身边年轻的法官助理说道:“在涉老案件中,我们就是要‘多想一层’‘多走一步’,实实在在地保障‘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