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七王坟墓葬 八人盗墓团伙分获刑
2024-09-25 09:15: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侯中娅
 

  被告人王某等八人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王坟墓葬。9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等八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分处罚金。图片

  2023年6月间,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韩某合谋盗掘位于本市海淀区的七王坟墓葬(即清道光皇帝第七子醇亲王奕譞之墓,又称醇亲王墓,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后,被告人王某纠集被告人朱某、李某、王某、李某负责实施盗掘墓葬,被告人韩某纠集被告人石某、邢某负责出资和购买盗墓设备。被告人王某、韩某等人经事前踩点后,确定墓址及盗墓方案。

  2023年6月26日20时许至23时许,被告人王某、韩某伙同朱某、石某、邢某、李某、王某、李某,携带探针、尖头镐、抽水机、电钻等盗墓工具,盗掘七王坟墓葬。其中,被告人韩某、石某、邢某一伙人负责放风,被告人王某、朱某、李某、王某、李某一伙人负责清理盗洞口树枝、被子并潜入盗洞探寻墓葬,因所盗掘的墓葬已被盗掘,被告人未盗取到文物。八名被告人于2023年6月27日被抓获到案。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针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八人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无罪、犯罪预备等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无证据支持,亦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犯罪未遂等情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官提醒

  古墓葬作为人类活动的实物遗存,从不同侧面和领域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文化习俗、艺术美学,体现了古人的社会关系、文明发展、技术水平,它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文化纽带,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古墓葬的行为方式集盗窃和毁损于一体,古墓葬不可再生、无法复制,一旦受损则无法挽回,亦会使未出土的文物脱离特定环境而失去珍贵的科学价值。我国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是保护文物、制止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的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