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教育工作机制白皮书
2024-09-11 10:44: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小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指示精神,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10日,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教育工作机制白皮书》。北京市人大代表赵姗姗、柳春英,海淀区人大代表叶映芳、任康钰、高新桥现场观摩。发布会由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主持。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目前已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此次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教育工作机制,就是通过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借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已有的犯罪防治经验,将犯罪预防工作重心前移,关注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苗头问题‘,分析原因并给予必要的干预、指导,消除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从法治角度进行的系列预防与治理。”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介绍到。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将继续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反映出的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一并依法妥善解决、处理;深入研析案件反映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等方面深层次问题,以更加有效的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协同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随后,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通报了2019年至2023年度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上呈下降态势。90%以上的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存在不良行为,因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在涉罪之前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32.84%。

  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发现,部分未成年人存在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未引起监护人的足够重视:(1)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不良嗜好,监护人未予关注,亦未正确引导,帮助戒除,日后引发更为严重的行为问题;(2)未成年人的部分行为已经构成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未引起家庭、学校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或个人的足够重视,未加以教育和管理;(3)未成年人家庭功能失调,教育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关心、关爱和有效亲子沟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出现偏差行为;(4)未成年人首次触网日益低龄化,由于分辨网络信息的能力差,可能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浏览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负面内容,出现网络不良行为,从而引发侵权事件;(5)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琐事矛盾、过激打闹或者学生欺凌等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一旦长期存在,可能导致错误行为升级,给同学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心理阴影。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通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教育工作机制的常态化运行,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发现的存在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警示教育,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通过出具矫治教育令、跟踪教育监督等方式,确保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纠正;针对监护失责的父母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提供家庭支撑;联合政府职能机构及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主体,打造区域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与行为矫治。

  在案例发布环节,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曹晓颖,法官弓凯希分别对两起典型案例进行重点通报。案例系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运用该机制针对涉诉未成年人开展矫治教育的首次探索尝试。从反馈效果看,涉诉未成年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逐步纠正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亲子关系有所改善,矫治教育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教育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将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立足“三审合一”,以案件审判促推“六大保护”,多方位、全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