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不仅让每个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刻骨铭心,就是对执行法官而言也是道不完的苦辣酸甜。2024年9月11日,杞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历时6个月,调解数十次。执行法官始终抱着“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不放弃心理,在一次次山重水复后,又一次次迎来柳暗花明,最终将困扰多年的一起信访“骨头案”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艰辛付出均给予认可。
9月15日,被执行人家属为执行法官送来一束鲜花,留言上写到:“感谢法官的公正司法,让我们重获自由,让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案件参与人,我透过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精辟分析的“人生三境界”,切身感悟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和法官的不易。
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2021年3月27日,对于何蓉蓉来说是一个终生难忘的日子,以至于后来她每次在来法院反映问题时,都会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那样絮絮叨叨:“要知道这,说啥俺也不会让闺女去他家的培训机构练跆拳道。”
那天上午,何蓉蓉五岁的女儿小悦悦在学习武术后接回家中。不久,孩子出现下肢麻木、无法站立行走等状况,何蓉蓉急忙联系培训机构负责人汪星星,共同将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此后,孩子先后被送到开封、郑州等多家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脊髓损伤并双下肢瘫痪。
看着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突然之间无法行走,一家人欲哭无泪,到处奔波就医。在找汪星星讨说法时,对方认为小悦悦不是在武术训练时发生的意外,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起诉到法院,经庭审认为,原告脊髓损伤后果与被告武术培训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体育咨询公司不具有从事武术培训的相关资质,汪星星不具有武术执教资格,小悦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处接受武术培训时受到人身伤害,被告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在先后三次诉讼中,被告分别赔偿原告医疗费等47900元、115万余元、62000元等共计127万余元。案件生效后,被告汪星星不履行生效判决。2022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汪星星一直认为,小悦悦发生意外是在离开培训机构后发生的,自己不应该赔偿。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汪星星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其父母对此不管不问,不愿意帮其儿子解决难题,媳妇刘飞飞虽然和其同居,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没有义务替汪星星还款。在对汪星星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此后,何蓉蓉就成了法院和信访部门的“常客”,一次次在几个部门之间奔波,要求执行法官加大力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承办法官孙德华多次与被执行人汪星星联系,但其一个劲的与执行法官“躲猫猫”,就是不愿意照面。通过多次研判分析,法官认为汪星星一家之所以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主要原因就是赔偿数额过大,127万余元的赔偿款对在县城生活的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同时还有以后每年起诉一次的后续治疗费,从内心来说认为赔偿没有尽头,在抵触情绪下坚持一分钱也不愿意出。
刘飞飞虽然与汪星星举行结婚仪式,也生育一女,但是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属同居关系,汪星星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为了给孩子治疗,也是债台高筑,陷入困境,这起执行案件可以说进入“死局”。
2024年3月,在又一次接待来访的何蓉蓉后,窦战勇院长将主管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叫到办公室内,希望执行法官开动脑筋,另辟蹊径,坚信条条大道通罗马,办法总比困难多,决不能再出现新的“信访老户”。
静下心来,孙德华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决定从汪星星涉嫌拒执入手,看能否取得突破?何蓉蓉提供线索说,汪星星经常在手机抖音等平台发布卖狗肉和羊肉的小视频,认为其有经济收入。但是执行法官在多方查询后,一直没有找到确凿证据。将其司法拘留后,其手机关机,本人拒不提供开机密码,无法查询日常收支流水,案件再次陷入困境。
孙德华法官没有放弃,一次在听说汪星星曾经在县城一小学担任代课教师的消息后,如获至宝。利用整整一周的时间在学校财务室和教体局来回奔波,最终取得其曾经在该校领取数千元报酬的材料。取证完毕后,及时将材料递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依法对其按涉嫌拒执罪予以立案。
直到汪星星被刑事拘留后,其家人刘飞飞才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对方协商。在与何蓉蓉多次谈心后,她含着泪说:“俺一家人不想再折腾了,也没有劲儿再跑了,如果对方能一次性拿出65万元,这个事儿就彻底了结了。”得知申请人的调解“底线”后,法官再次与刘飞飞进行沟通,刘飞飞表示回家商量一下,再反馈消息。谁知刘飞飞这次一回去,杳如黄鹤,再无音讯,让执行法官再次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中。
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案情再次出现转机是在8月份,汪星星涉嫌拒执案已经由公诉机关移动至法院。刘飞飞再次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说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在做汪星星父母的思想工作,让汪父汪母能够给予支持,共同参与该赔偿案件。直到多次吵闹后,其父母才同意拿出位于县城北关的一处房子折抵赔偿款。因为房地产交易不景气,房子一直卖不出去,自己把名下的车辆变卖10万元钱,房车加在一起大概能值50多万元,看对方能否同意。
在与何蓉蓉电话联系后,她说先看看房子再说吧。次日,法官组织双方到现场看房。房子独门独院,两层结构,属小产权房,位置有些偏僻。何蓉蓉夫妇认为,对方没有调解的诚意,这样的房子最多值十几万元,明确表示不要房,只要现金。接着刘飞飞开始由15万、20万直至35万元加一套房子,最后说自己再没有能力筹钱了,后来的钱都是网上借贷的。如果对方再不同意,自己也不管了,自己一个女人,能力就这么大,爱咋的咋的。说着,刘飞飞委屈的哭了起来。
8月28日下午下班后,窦战勇、副院长李冰、执行局局长李忠垒再次将何蓉蓉约到单位谈心。谁知她的调解底线突然“变卦”了,说上次说的65万元一次性解决问题,对方没有给,自己与孩子的爸爸商量后,认为这个方面太吃亏,明确表示少100万元不说事儿。在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后,何蓉蓉说90万吧?90万元一次性了结。
原来说好的65万元一次性解决,刘飞飞都拿不出来,现在突然增加到90万元,这工作该咋做?执行法官为此也发了愁。
9月9日下午,执行局局长李忠垒再次通知刘飞飞到法院做最后一次调解。汪星星的父亲老汪第一次出现在法院,看着也是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他一个劲的说自己不是不管孩子,而是因为实在没有钱。现在为了筹钱,自己老两口把房子抵押借款,人也搬到田间地头的活动板房中生活了,我们能拿出的就是29万元现金和一套房子。
法官说上次刘飞飞说的可是现金35万元啊?汪父说:“她说的她拿,我们没有!”依然摆出一副要钱没有爱咋的咋的的样子。在一旁抱着孩子的刘飞飞则悄悄的抹起眼泪,说如果汪星星被判刑,我就抱着孩子离开这个家,我们两个也不过了。
目睹此景,李忠垒对汪父说:“老汪,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想碰上,你们的顾虑我能够理解,对你们家庭而言,损失的是金钱,而对方却是一个孩子,一个在轮椅上再也站立不起来的孩子。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如果你家的孩子出现这种情况,你咋看这件事?120万多元确实不少,但是现在咱们给对方谈的是一次性解决问题,35万元加一套房子,这个案件彻底了解,以后你们双方谁也不再找谁,你们一家人的生活就会恢复平静。反之,如果执行案件达不成和解协议,对方不谅解,汪星星在服刑结束后依然面临着执行法官一次次的上门,这个事儿就永远没有尽头,汪星星将一辈子背着‘老赖’的枷锁,一生中都会抬不起头。他的年龄还不大,你作为他的父亲,难道希望孩子一辈子生活在阴影中吗?”
反过来,再给何蓉蓉说:“对于你们家的处境我们都很同情,但是同情能解决问题吗?事情既然出来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坦然面对,共同努力克服生活的困难。对方能够给出的数额尽管与你们理想中的有不少差距,但是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汪星星的父母和媳妇都没有替他偿还赔偿款的义务,人家能够拿出这么多钱,至少可以缓解你们生活的压力。如果他的家人不管不问,汪星星在服刑结束后,很大可能就会破罐子破摔,不可能再拿钱,你们最后很难再拿到钱,希望你们一家人能够认真考虑一下。”
就这样,在一轮又一轮的艰辛调解下,法官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情理,可以说是话说尽,嘴皮子磨破,最终双方于11日晚上达成结案协议,案件得到彻底解决。被执行人家属当场给付申请人现金36万元和一套房子,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已涉嫌拒执给予谅解,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近半年来的艰辛努力均予以感谢。
法院执行干警用辛勤努力换回两个家庭的“新生”, 也更加坚信:不管多么难啃的案件,只要用心用情去办,就一定能够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十次的艰辛调解,法官终于成功化解一起困扰两家多年的积怨,也促进了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任何工作,只要不怕麻烦,不怕辛苦,一定会走出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天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