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024年9月8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打电话辱骂、威胁执行干警,被法院依法作出司惩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的儿子王某某依法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并处以罚款。
2021年至2023年,当事人宋某租赁史某的田地,租赁期限到期后,宋某没有将租金全部支付。2024年,史某将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宋某支付史某田地租金3600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依旧没有履行,史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对宋某做思想工作,并与其家属联系,告知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法院将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希望宋某家属能来法院沟通协商该案。谁料宋某家属表示:法院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是不会配合的。
执行干警将宋某拘传至法院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同一个村村民,案件标的也不大,本着“和为贵”的原则,对该案进行调解,做宋某的思想工作,同时,还告知其后果及如对生效判决有意见如何进行救济等。
宋某表示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说自己不会给付对方一分钱。在对其办理拘留手续期间,公安局办案中心、拘留所工作人员也和宋某沟通,劝导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宋某还是坚持拒绝履行义务,最后,法院因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对其处于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处罚。
对宋某实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宋某家属开始对执行干警进行骚扰,在电话中辱骂执行人员,表示要打听执行人员家庭住址等,留下威胁恐吓等语言。执行干警将该案情况汇报给院领导和局领导,执行局局长李忠垒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与宋某家属沟通,但其态度依然恶劣,并扬言让这个钱会让法院替他们拿。同时告知执行干警,自己也已向乡派出所报警,就等着执行人员到其家中。
晚上九点左右,李忠垒带领执行干警到宋某家后,见到电话中辱骂并威胁执行人员的王某,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但王某不予配合,且态度极其恶劣,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另有宋某其他家属在录像,并大喊法院干警打人了,想怂恿同村村民出来闹事。执行干警告知其如果对执行行为和执行干警有意见,可以到法院反映问题,但该男子不予理睬。该男子借助夜色掩盖以及对当地地理环境熟悉而躲藏起来,最终在当晚仅将王某拘传至法院。
夜间10点左右,逃跑的男子在多个网络平台中发布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随后该院工作人员联系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涉案当事人家属沟通,并将逃跑的男子带回法院训诫。最终宋某家属将全部案款送到法院,案件执行完毕。其家属也主动缴纳了罚款,承认错误,将发布的视频全部予以删除。
该院平城法庭副庭长苗体委说:“宋某家属的行为,是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人格尊严、妨害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和挑衅。有的人可能认为,电话里骂一骂执行干警,既能发泄情绪还能享一时之快,法院也不能怎么样。殊不知,这种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惩戒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障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执行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切莫为了逞一时之快,挑战司法权威与尊严,否则,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