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二密法庭灵活运用“以保促调”纠纷化解机制,巧用“诉前保全+委托调解+督促当场履行”三部曲,高效化解了某村11起土地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被告一次性支付了各类费用4.6万元。案件办理从诉前保全到达成调解协议再到当场履行,仅用时7天,二密法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与理念。
申请诉前保全,保障胜诉权益兑现
2020年5月18日,原告徐某、郭某等11人与被告王某签订《土地转包经营合同书》,合同约定:“11位村民将位于通化县某村承包的耕地转包给被告王某,自2020年4月1日起到2025年4月1日止,转包期限为五年,租金每亩每年400元,在每年的4月1日之前王某必须支付当年的土地租金”。协议签订以后,2021年4月1日至今,王某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如数给付租金,共计拖欠原告承包费4.6万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承包费,并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二密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其诉说事情原委,客观了解案件全貌。考虑到原告11人到法庭立案路途遥远、人数众多,多有不便,二密法庭庭长周景全带领干警立即前往涉案土地所在地,现场为11位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立案服务,细心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申请材料,耐心为其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法庭委托调解,专业高效化解矛盾
结合该案涉及村民较多,且均为一个村的村民、个案标的额不大等实际情况,二密法庭采取“委托调解”,将此案委托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王德进。王德进综合分析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迅速找准争议焦点,并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过去调解过的典型案例,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角度劝解,促使双方作出让步,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同时,调解员对被告王某也言明利害,向其告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和保全财产的强制执行风险,最终王某转变了态度,并主动参与法庭组织的对账核实工作,最终确定欠款数额为4.6万元,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
督促当场履行,诉前保全优势尽显
8月26日,二密法庭庭长周景全带领干警来到原告所在村屯,现场确认调解协议,并督促被告要主动履行。由于诉前保全,被告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均已被冻结,无法开展正常经济活动,被告王某迫于压力当场支付11名原告欠款,并向法庭提交解封申请。至此,整个案件从立案到原告追回欠款用时仅7天。
财产保全作为前置性民事执行制度,在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案中二密法庭高效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打出了“诉讼保全+委托调解+督促履行=调解兑现”刚柔并济的多元解纷组合拳,实现纠纷化解的“快”“好”“省”“和”,是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成功实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