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县法院出台关于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8-28 09:56: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国贞
 

  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印发《青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加强行政案件立审衔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指导等九个方面,提出工作措施,旨在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基层治理不到位及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发改率高等问题,推动本县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法院行政审判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贯彻落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工作要求,为建设平安青县、法治青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方案》提出,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要实现行政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在合理区间运行,“程序空转”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调解率与撤诉率稳中有升,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发改率合理下降,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的公信和权威进一步树立。

  《方案》明确,要通过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大立案起诉审查、完善诉前调解案件登记、有效规制滥用诉权行为等措施,加强行政案件立审衔接。要通过提升基层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创新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改进司法建议工作等措施,加强行政争议基层治理。要通过强化院庭长办案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下条线指导、完善统一裁判标准制度、强化行政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等措施,加强监督指导。要通过加强行政审判政治建设、建强行政审判队伍、持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等措施,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方案》强调,要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升当事人案件审理参与度,对于群体性或者较为疑难复杂的再审申请审查案件,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组织询问或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再审申请人意见。坚持主动服务,防止消极审判、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依法选择最有利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着力实现审理一案、解决一事。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行政机关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促进行政案件调解率、撤诉率稳中有升。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