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生嫌隙 法官调解续情谊
2024-08-28 09:34: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萌 李芳芳
 

  近日,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成功修复了友谊的裂痕。

  胡某与贾某系多年好友。2024年3月,贾某因急需用钱向胡某借款15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后还款,胡某出于朋友情谊立即通过微信向贾某转账。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贾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几番言语之下,两人不欢而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胡某将贾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生活中难免需要相互帮助,如果因为这个案子伤了感情非常可惜,于是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决定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本次纠纷。

  “法官同志,我好心把钱借给他,现在却对簿公堂,我这是何必呢?”在初次电话沟通中,胡某情绪十分激动。法官表示对胡某的心情予以理解,并耐心劝导胡某站在多年朋友情谊的角度考虑,放下芥蒂当面沟通。法官发现胡某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于是第二天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面对面”调解。

  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向贾某阐明拒不还钱的后果,如因小额标的被强制执行,于朋友是不义,更将损失自己的信誉,切莫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又从情理角度入手,劝说贾某对朋友的鼎力相助要懂得感恩,更应当承担起责任偿还欠款。

  贾某表示现在工作不稳定,而且家里负担较大,希望胡某能够谅解,并给与一定还款时限。胡某听后有所动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贾某表示将在9月底前返还全部欠款,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法官办理案件的目的不只是“一纸判决”,而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今后,博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