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省心省时又省钱,为赛岐法庭点赞。”
近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法庭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1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拿到调解书的徐某对法庭高效解决纠纷方式称赞不已。
据悉,被告李某、雷某将工程分包给原告徐某,徐某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但李某、雷某未按时支付进度款,并拒绝结算。经徐某结算,工程款共计103万余元。因李某、雷某拒不支付,徐某诉至福安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阅卷,认真分析,认为虽然该案标的较大,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诉前调解基础。于是,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采用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详细介绍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越性,释明使用该模式进行司法确认可以免收诉讼费用,并且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依照裁定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最终在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双方对还款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赛岐法庭在申请当天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深化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该案是赛岐法庭抓好非诉解纷流程指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缩影。
近年来,赛岐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重心前移、源头防治”,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满足辖区群众司法需求。
为了让当事人直观地了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赛岐法庭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显著位置,公示非诉解纷流程图,同时,立案大厅值班法官、法官助理和窗口工作人员在案件受理时,发放先行(委派)调解告知书,向当事人耐心细致解读非诉解纷的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及律师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途径化解纠纷。
此外,赛岐法庭与罗江街道建立定向衔接机制,主动融入罗江街道网格化治理模式。赛岐法庭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主要版块,入驻“罗江街道微治理平台”,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为群众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同时,针对疑难复杂、涉及面广、对抗性强的纠纷,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多元联动,避免矛盾升级。目前,赛岐法庭与罗江街道其他基层治理单位已合力化解减速带扰民、违章建筑拆除等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赛岐法庭将坚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举措再优化、机制再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高辖区法治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