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守护初入职场的“他们”
2024-08-24 11:21: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倩 陈佳婷 古雅妍
 

  “司法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根据建议内容,结合我局保障高校毕业生求职权益专项工作方案,积极部署加强相关工作……”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函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此前,宝安区法院通过梳理2023年以来受理的涉“求职贷”“培训贷”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发现类似案件近30件,且呈增长趋势。经分析研判,这些案件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培训对象主要是应届毕业生;二是培训周期较短,培训费用较高;三是培训费用通过培训企业的合作贷款机构支付;四是部分培训企业涉嫌超许可范围经营;五是学员接受培训后就业状况改变有限。

  毕业生本就面临就业压力,如果掉进“培训贷”“求职贷”陷阱,可能导致他们既失业又背债,不仅影响毕业生的就业信心,也会增加社会矛盾。

  对此,宝安区法院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发出司法建议,围绕加强应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加强对培训企业的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采纳并及时函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计划结合“求职贷”“培训贷”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宣传工作,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同时,加快建设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载体,积极推进各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和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培训选择。

  据悉,今年以来,宝安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9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物流行业服务质量、打击非法医疗行为等多方面,切实促进案件纠纷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