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与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建立耕地保护协同工作机制
2024-08-21 16:05: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建文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与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召开耕地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同推动全县耕地资源保护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明中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李中,泰宁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志明,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春勇等,参加活动。
该《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体系、建立联席磋商会议制度、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等八个方面的协同内容,凝聚了耕地资源保护合力,有利于妥善化解涉耕地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实施意见》签订后,双方召开了耕地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对泰宁县耕地资源现状、存在问题、协同工作具体方向,做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以及泰宁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家单位共同签署的《实施意见》,形成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为泰宁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