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推行涉保险产品现金价值执行
2024-08-21 11:19: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邓颖琪 古慧琳
 

  为进一步破解保单利益执行难题,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行涉保险产品现金价值执行。该院通过进一步畅通与保险行业的沟通联动,将投保信息接入执行查控系统,明确保险产品执行范围、执行对象等,制定保险财产权益的查询、冻结、划扣等措施;巧用“宽限期”机制,在冻结保险现金价值后设定15日“赎买期”,赎买期过后未有人行使赎买权的,将对涉案保单现金价值予以提取划扣,倒逼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自动履行义务。

  2023年推行涉保险产品现金价值执行以来,该院共向各保险机构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458份,冻结保单225份,其中最大现金价值90万元,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6件;强制划扣保单159份,共计现金价值350.06万元。2024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64.8%,同比上升3.2%。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