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就“执行每日提醒”中“首执结案平均用时”波动情况进行调度。
“2024年7月18日,今日无超期未付案款,请继续保持。”
“2024年7月31日,即将满180天的案件,(2024)鲁1625执308号剩余2天,(2024)鲁1602执798号剩余3天。”
……
每个工作日早上8点钟,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每日提醒”都会“强制性”铺满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互联网值守平台的背景屏幕。
除了每日应办事项,还有执行案件执结率、终本率、执行完毕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19项执行指标的情况。
■倒排工期
缩短“首执结案平均用时”
首执案件平均用时,是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利的时长,是“真金白银”的实际到账用时,直接关系当事人的执行获得感。
2022年初,滨州中院开始创建“滨锋52”执行品牌,确定了“全市八家基层法院每年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少于52次”“执行指挥中心最快响应时间不超过5.2秒”“80%的首执案件平均用时不超过52天”的工作目标。此后,“首执结案平均用时”就成为了“执行每日提醒”的必选项。
为了有效提高首执案件平均用时,滨州两级法院开展了“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探索执行案件集约化管理新路径。除了执行指挥中心,中院新成立执行事务中心,下设文书查控和外出勤务小组,将共性事务和辅助性事务剥离分流,集约化办理,实现了执行团队小型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管理扁平化的新型运作模式。
各基层法院纷纷探索适合自己的“提速”方法,惠民县人民法院组建了5个速执团队、5个精执团队、2个金融团队、3个终本维护团队,执行立案、执行实施、案件归档“流水线”作业,大大缩短了首执案件平均用时。博兴县人民法院选优配强执行队伍,多次联合媒体开展执行直播,12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单笔最大金额100万元。
2024年4月23日,全市法院80%的首执结案平均用时缩短至49.11天,超额完成“80%的首执案件平均用时不超过52天”的任务目标。
■日日督办
杜绝“财产超期未交接”
财产超期未交接,这项提醒指向网拍财产的线下交付,最棘手的莫过于不动产的交付。
滨州中院将网拍财产的交付作为提醒重点,尤其是厂房、住房等不动产,执行法院必须负责腾空后,交付买受人。一旦超过规定时间,“执行每日提醒”就会日日督办。
2023年7月,邹平市人民法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耿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王某的1处房产以最高应价291787元拍卖成功。其间,案外人焦某对拍卖房产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裁定驳回执行异议请求。后焦某及家人搬至房屋居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工作,焦某坚决不予腾房。
经事项督办,邹平法院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一一排查,在做好针对性预案的情况下,决定实施强制腾房,开锁公司和搬家公司开锁、清点、登记、搬运,历经7个多小时,涉案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2022年以来,滨州中院督办“财产超期未交接”事项31次,涉及加油站、钢结构厂房、居民住房等不动产12处,医疗设备、红木家具等动产18宗,最长腾退用时36小时。
■即时提醒
规范执行不打半分折扣
“‘执行每日提醒’,初衷还是提醒。既要在法定期限内规范有效地完成各项执行事务,也要聚焦上级法院规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比学赶超’,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提升。”滨州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表示。
2023年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交叉执行试点工作,滨州中院定期督办交叉执行工作情况,积极通过运用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推动交叉执行案件取得实质进展。
2018年5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某、惠民某科技公司偿还山东某金属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高某长期未履行生效判决。执行阶段,法院查封了高某在第三人代某处享有的租金债权。高某与代某串通,通过现金、他人账户收款等方式收取租金,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露面。
滨州中院依法提级执行,协同经开区法院、惠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调查,固定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并掌握了高某、代某的行踪信息。2024年5月14日,滨州中院将高某、代某拘传到庭,被执行人当庭过付现金2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80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2024上半年,滨州两级法院共办理交叉执行案件372件,取得实质进展或者化解270件,执行到位金额3800万元。
“每日提醒弱项指标和应办事项,给执行干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滨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杜洪东表示,“但执行是实现老百姓权益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只有向内加压再加压,让执行提速更提效,才能让老百姓拥有实实在在的执行获得感。”
伴随着“执行每日提醒”的压力,滨州两级法院收获了一路上扬的执行成绩: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办理执行案件9309件,执行到位金额24.38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终本合格率等核心指标全部位居全省第一;执行完毕率、首执到位率、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重点指标全部优于全省法院达标区间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