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仙桃市应急管理局不履行柴油经营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学文,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东出庭应诉。
该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担任审判长,与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四级法官高超,人民陪审员赵国华、王卫平、陈超、刘泽喜组成合议庭。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出庭履行职责。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旁听庭审。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检、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30余人到场旁听。
案情回顾
仙桃市小寺垸、西流河镇西南村等16个加油点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柴油,且加油点未与周边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部分加油点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范围内。
公益诉讼起诉人于2023年8月21日向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后,涉案16个加油点,除3个已停止经营外,剩余13个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形下,仍在继续经营,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消除,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诉辩双方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监管职责以及是否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使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等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流畅有序、重点突出。
王学文全程仔细听取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积极参与答辩。他表示,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公益诉讼为契机和动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兼具了“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的特性,拓宽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路径,彰显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目标导向和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追求。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以“提质增效年”为契机,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