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迪) 停产13年、被国务院列为“中国化工‘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近日,这样一块不啻于“硬骨头”的化工企业被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啃”下了,通过破产清算,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被顺利拍卖并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调查后顺利上市交易并拍卖成交。
“拆除化工企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南京六合法院法官邹建明道,为了顺利完成清算工作,实现“绿色破产”,六合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作用,将环保要求融入企业破产全过程,把这家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企业,盘活成可用资源。
大型化工企业“绿色破产”,法院多方努力解决堆积危废物
成立于2005年的某化工公司系大型国有化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高达43390.94万元,总投资额高达20亿元。不过,在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2011年,该公司进入停产状态,并被列入“去功能化”关停企业重点关注名单。
六合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法官邹建明至今记得第一次去厂区的场景:需在恒温恒湿条件下储藏的危废化学品在桶里露天存放,厂区内化工设备生产线年久失修,设备维护、危废处置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环保隐患。
“这家企业亟须‘绿色破产’。”邹建明道。
绿色破产是一种新型的破产处理模式,强调在处理企业破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经济价值,还要考虑其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
之后,邹建明同管理人团队多次查看该公司废弃的厂区,据调查,厂区内的危废物有数千吨之多。
如何在保障安全与环保的基础上,最大化债权人的权益,完成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成了横亘在邹建明眼前的一道难题。
“大型化工企业的拆除、变卖及环保问题本就非常棘手,这家化工公司的情况更加复杂。”管理人团队负责人袁洋向记者坦言,首先清算前需处置现场的危废物,但他们既没有技术手段,也没有充足资金,一时间被困在了原地。
邹建明及管理人团队迎难而上,积极联系各方,成功协调该化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先行无息出借治污资金1350万元,及时对现场残留危废物进行有效处置,保障地区生态环境安全。
定制“绿色出清”方案拆除、治污同步走
堆积的危废物容易解决,但拆除化工厂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比如设备生产线内暗含着不少危化原料,一不小心就容易造成污染。”邹建明道。
袁洋告诉记者,按照一般破产企业财产变价处置通行方案,是将破产企业的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打包一并拍卖,同时要求买受人自行承担机器拆除及土地治污等责任。他们原本可以更轻松地完成清退工作,但六合法院考虑到若将现场直接移交给买受人,法院及管理人就会对现场失去控制,有二次污染的风险。
为确保环保生态安全,邹建明多次与管理人团队协商,量身定制拆除方案,最终决定招标专业机构,对机器设备进行保护性拆除,同时治理场地污染,确保企业“绿色出清”。
袁洋透露,拆除工作完成后,他们还特意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一期设备所在土地进行土壤检测,与之前相比,整个拆除过程并未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府院联动”为“绿色破产”保驾护航
虽经历重重波折,近日,该化工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圆满结束了,不仅机器设备顺利拍卖并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调查后顺利上市交易并拍卖成交。
“这与我们的‘府院联动’机制分不开。”邹建明道。
据了解,“府院联动”是政府与法院之间建立协作联动关系,在本案中,六合法院一直注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买受人、拆除企业、治污企业等关系,职能部门不仅在拆除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还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进行定期检测。
“绿色破产”也实现了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公司职工债权清偿率更是高达百分之百。
这虽是一起小小的案子,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六合法院的大胆尝试,为破产企业书写出“最靓丽的绿色结局”,也为各地法院安全处置破产企业提供了实施路径与经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