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立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
2024-08-16 14:31: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巧雨 姜圣芃
 

  为更好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实施,构建上海国际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近日,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市宝山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提升邮轮法律服务能级、搭建邮轮法律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宝山邮轮法律功能示范效应、打造邮轮法律研究高端智库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同时,上海海事法院国际邮轮港审判工作站揭牌成立,探索一站式、集成式解纷机制,为国际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宝山区已打造中国邮轮产业的多个“第一”:全国以及亚洲第一的国际邮轮港、全国一半以上的邮轮旅客人次、首个“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首个“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等。此次成立的“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以打造面向全球的邮轮争议解决中心和推动提升涉外邮轮法律建设水平为目标,汇集行政机关、口岸单位、司法机关、法学院校、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邮轮企业等首批50余家成员单位,加快形成邮轮争议解决高地、邮轮法律服务高地和邮轮法治人才培养高地。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