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吴兴区人民法院、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承办的“人文江南•司法守护”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在吴兴区非遗馆举行,现场通报了湖州法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了“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网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凝聚保护共识、完善保护体系、提升保护水平,以司法之力,守护璀璨文化之美。
“环境保护法已将文化遗产纳入保护的范围,‘环境’不仅包括天然的自然因素,也包括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城市乡村等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比如大运河(湖州段)、太湖溇港、桑基鱼塘等世界文化遗产。因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从对传统的保护绿水青山,拓展到守护文化遗产,这是司法理念的深化和转变。”湖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霞介绍。
聚焦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需求,湖州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探索建立符合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机制,保护、利用、传承好文化遗产,构建具有辨识度、引领性、体系化的“人文江南·司法守护”湖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品牌,构建全面覆盖、差异互补的“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网,切实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近年来,湖州法院审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等刑事案件37件,判处罪犯106人,追回各类文物204件;审结涉大运河、太湖溇港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相关环境资源案件26件。
据了解,针对大运河水体及沿岸土壤污染问题,近年来湖州法院联合职能部门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探索“生态+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化传承有效衔接。目前,已通过水体修复项目实现132亩湿地扩容,碳汇认购量达17000吨,其中一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网是打造“人文江南·司法守护”湖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品牌的抓手和载体,“一点”即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人民法庭设立文化遗产巡回审判点,组建专门审判队伍,并明确涉文化遗产案件范围,在案件审理中突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的特殊需求,提升审判质效,培育典型案例;“一地”即联合相关部门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建立“问题联排、隐患联治、风险联控”等工作机制,前移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口。“一庭”即围绕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共享法庭,关注非遗文化传承中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以精准司法服务守护历史文脉。
“目前,我们围绕菰城文化、古镇文化、瓷源文化、红色文化、古城文化、太湖溇港文化,建立起6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审判点;联合建立桑基鱼塘、大运河、原始瓷窑遗址、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安吉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邱城遗址等7个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同时,成立了法护非遗、苕溪渔隐、湖颖传承、寻脉运河、贡茶飘香、畲乡文化、溇港文化等7个特设共享法庭。”湖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许婷婷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还聘请了紫砂陶瓷、刺绣、湖剧、剪纸等方面的13名专家担任湖州法院第一批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家。
当天,湖州中院还联合公安局、住建、文广旅、检察等部门联合发出《湖州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倡议书》,在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协同共治、多元参与、数字引领等五个方面统一共识、凝聚合力。
早在今年4月,湖州中院就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将红色资源、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和蚕桑丝织技艺、安吉白茶、湖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司法保护的范围,提出深化专业建设、加强前端预防、持续巡回审判、加强协同共治等十项司法举措。同时,为推进执法司法协同,湖州中院还与市文广旅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智库协作、基地共建等8项工作机制,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