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他们重新成为微信好友
2024-08-13 15:1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姝
 

  华灯初上,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夫妻俩在法院门口重新添加了微信好友,爱情逝去、亲情依旧,目送着他们走出法院,我如释重负。

  “叮!”5分钟后,我的手机里出现一条微信,是同事给我发了张截图。原来被告代理人刚刚发了个朋友圈,“感谢海曙区法院超有耐心的张姝法官,历时5个多小时,终于将我们这起复杂的离婚案件成功调解。夜幕下走出法院,原、被告双方又重新成为了微信好友,爆赞!”这一刻,我不禁嘴角上扬。

  时间回溯到半年前。

  “张法官,我同意离婚,但房子是结婚时公公婆婆赠予我们做婚房的,而且还是我父母出钱装修的,就因为是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他说不分给我就可以不用分割了吗?还有我们投资的洗车生意……”这是我给被告李玲打的第一个电话,隔着电话,我深深感受到了她的委屈、失望和愤怒。

  又是一个棘手的家事案件。原告张强态度坚决,李玲也同意离婚。这婚是必定要离了。房屋、洗车店都没有登记在夫妻俩名下,如果一纸判决,案件可以避开最复杂的争议焦点,但也很大可能引发确权、返还财产等多个诉讼。

  我决定,一揽子调解,最快化解纠纷,能在一个案子里解决的绝不衍生出第二个案子。

  最开始两次面对面调解,双方势不两立。经过一段时间接触,我发现张强非常“宝贝”自己的女儿,以父女感情为突破口,可能会有希望。于是我创造了一次父女单独相处的机会,虽然只有半天时间,但女儿的活泼懂事,让张强惭愧不已。“之前我陪伴女儿的时间确实太少了,也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我对不起她。但我和李玲的婚姻确实坚持不下去了,我会努力挣钱,尽量让女儿过得好一点。”张强这番话,也让我有了进一步调解的底气。

  接下来就是背对背调解。李玲始终认为自己是感情上的受害者,但诉讼必须要讲法律,我决定用法理帮李玲冷静下来。

  “洗车店登记在张强朋友名下,不能直接证明张强是老板还是员工,要根据是否投资、工作性质等情况来进行认定。”“农村房屋没有过户,也没有办任何手续,如果张强父母不承认赠予,房子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我逐一分析。

  经历两个小时的沟通,李玲终于松口:“我相信你,法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要求张强补偿给我50万元,一次性付清,其他财产权利我可以放弃。”

  对于张强,更多的则是需要讲“情理”。我并没有直接说出李玲的诉求,而是说了自己同样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生活点滴和内心感受,张强低下头,我能感受他的内心逐渐柔软,于是继续趁热打铁,“李玲为你生育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生活上把你们照顾得这么妥帖,付出了很多也牺牲了很多。女儿一直由妈妈照顾,由她抚养照顾对孩子更好,在经济方面多补偿一些,让孩子生活质量高一点,以后离婚了,你在探视女儿方面她也会给予你更多方便嘛。”

  又经历一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的抚养权归李玲,张强分期支付李玲财产分割款及赔偿款共计50万元,李玲放弃主张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利。

  协议达成后,李玲放下所有戒备和抗拒,语气温和地对张强说:“这周末你来看看女儿吧!女儿想你了。”“好,谢谢你,谢谢法官。”张强声音哽咽、眼泛泪花。

  一看手机,已是晚上8点。

  我始终觉得,办理家事调解,让曾经最爱的人对簿公堂,需要更加细心敏感,必须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人心换人心”的方法,平衡专业和温情,兼顾法理和情理,既解法结也解心结,才能真正让法律直抵人心、触动人心。家事案件的化解也是一个法官和当事人互相治愈的过程,我小心翼翼为你弥合破碎不堪的爱情或亲情,你不经意间也成为我负重前行的信念和力量,温暖了你,也照亮了我自己。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姝)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