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核心要素 重视绿色元素 找准关键环节
江苏出台十二条司法措施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08-07 09:0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王帅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十二条司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措施》提出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芯片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专利陷阱”“专利蟑螂”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保护。对创新性强、贡献度大的原创性成果,用足用好等同侵权、间接侵权等规则,合理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空间。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适时提级审理涉生物医药、半导体、新材料等创新技术的一审案件,提升科创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此外,《措施》要求护航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大新兴产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网约车、电子商务等新类型新业态案件;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强化“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持续加大困境企业挽救力度,健全完善破产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发展提质转型;助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环境污染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积极探索共益债、府院联动等方式保障环保债权,助力困境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促进优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宽容看待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支持企业家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敢闯敢干。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