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法院法官实地勘验涉案农用地。资料图片
安远法院干警在三百山镇开展普法宣传。资料图片
安远法院法官在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资料图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构建审判新格局、完善修复新机制、强化协作新模式,厚植“东江翡翠”绿色生态、发展优势,为守护好东江源头清水南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判新格局催生内生动力
司法改革能催生内生动力,对具有高度复合性和专业技术性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而言,尤为如此。安远法院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环境资源跨区划集中管辖,对全县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推行“三审合一”归口审理,统一裁判标准,强化类案审理集约效应,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环境资源案件社会影响大,牵涉利益广,‘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有利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安远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黄忠莲说。
强化“三审合一”归口审理,组建专业化的审判机制是前提。安远法院于2021年10月在孔田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东江源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并抽调7名年轻干警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辖区内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构建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特色的环资审判体系。此外,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将8名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的专家纳入智库中,就案件中证据标准、鉴定意见的认定等,进行商讨、协调,为审判工作助力。
强化“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是关键。安远法院于2021年与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共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邀请高校专家学者为干警授课,加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的研究与学术交流,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
截至目前,安远法院已审结环资案件147件,其中刑事案件125件、民事案件14件、行政案件8件,责令被告人修复遭受破坏的山林16块、土地8块、废矿3处,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处理废弃有害垃圾(药品)约80吨。
修复新模式夯实绿色底色
“我是铲除了林地,但我那是平整自己租赁的林地呀,怎么就要被判刑呢?”法庭上,被告人朱某某一脸疑惑地说道。
2020年7月,朱某某租赁附近村民的林地后,用挖掘机、铲车等,将25.2亩林地的林木全部铲除,造成了林地的严重毁坏。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承办法官唐玉梅到被告人朱某某家中走访,发现朱某某的妻子是残疾人,朱某某本人也曾患小儿麻痹症,如果对该案一判了之,对朱某某一家将带去毁灭性的打击。综合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后,唐玉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朱某某判处缓刑,同时向他发出《生态修复补植令》,运用“补植复绿”的方式,让毁坏的林地尽快得以恢复。该案判决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这是安远法院强化生态环境修复的又一实例。生态环境修复状况如何,是检验环资审判实效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安远法院认真贯彻“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工作原则,采取环境资源审判与环境资源执行无缝对接模式,案件统一归口由环资庭集中执行,确保案件判决结果落到实处、环资修复有序推进。
安远法院始终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采取巡回审判模式,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推进生态修复,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在执行阶段,安远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环境修复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执行到位的,逐案制定“回头看”进度表,并会同检察机关采取实地勘验等方式,督促生态修复全面落实到位。
近两年来,安远法院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万余元,生态修复补植复绿面积25亩,增殖放流鱼苗1.9万余尾,设立了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3处。
协作新机制筑牢生态屏障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强化与社会各单位的协调联动,才能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更强合力。
为加强东江源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安远法院与安远县公安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构建了各司其职、互相衔接、相互配合的多元共治协作机制。此外,安远法院还与安源县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检察院共同推出“林长、河长﹢公检法三长”协作机制,共同探讨行政机关在环境资源修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为加强东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安远法院加大与东江流域各法院的协作,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安远法院从2022年9月起,先后与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等6家东江流域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共享、协商、合作、交流等工作机制,服务和保障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6月,安远法院又与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等赣粤两省6地12家法院,共同签署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发布司法服务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围绕“强化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协作”“共同拓展和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等协作事项,在信息资源共享、审判执行协作、环境协同治理、学术交流研讨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构筑东江流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
近两年来,安远法院通过府院联动、跨域协作等机制,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20次,促使达成诉前赔偿协议8份,涉案金额32万余元。
苍茫林海、飞瀑流泉、深壑幽谷,安远法院的司法护绿情怀,随着蜿蜒的东江河水一直向南流淌。“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安远法院推出的一系列司法保护新举措,让绿色生态成为了安远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让天蓝地绿水清的东江水惠及了更多的幸福城。”安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桥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