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化解鱼塘承包纠纷
2024-08-03 09:01: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肖启蒙 张晶晶
法官与当事人顶着烈日,前往涉案鱼塘。
法官进行现场勘查。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7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杨公人民法庭法官顶着炎炎烈日,对一起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现场调解,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2018年11月,经好友介绍,王某将其承包的百余亩鱼塘的使用权转让给孙某,用于水产养殖及农作物种植。合同约定年租金为6万元,租赁期限7年。承包初期,由于管理不善,遭遇罕见连续性暴雨,鱼塘受灾,农作物被淹,孙某损失惨重,其无心继续经营,决定不再承包,于2020年底将鱼塘交还王某。但双方后续为鱼塘租金产生争议,王某遂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剩余租金。
调解过程中,孙某声称王某曾口头承诺减免租金,并同意其以近20亩水稻和未捕捞的水产品抵扣租金,自己不拖欠王某任何费用。王某则认为抵扣的产品价值远不及所欠租金。法官结合案情,说法说理说情,引导彼此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当场向王某转账2万元,承诺剩余1万元在两个月内付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