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军人,3年的军旅生活锤炼出他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心。从事执行工作15年间,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在执行工作史上谱写了一篇篇绚丽的篇章。
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执行力。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办案标兵”“执行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他就是退伍军人、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能手”──刘庆湖。
扎实勤勉,执行有“深度”
干一行,爱一行。这在刘庆湖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
2008年8月,刘庆湖从审监庭转岗来到执行二庭。并非法学科班出身也没有审理案件经验的他刚开始接触执行工作,就像是光手逮刺猬——无从下手。可当兵出身的他,骨子里已铸就了不服输的军人气质,他暗下决心,一定不能让自己的工作拖了全院的后腿。通过勤学苦练,他很快就上手了,并在执行工作岗位一干就是15年。15年来,刘庆湖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
“荆楚雷霆2023”专项行动开始后,刘庆湖和他的战友们凌晨蹲点、夜晚守候,“朝五晚九”“非常六加一”……高强度的工作让50多岁的他有些吃不消,但刘庆湖却从未缺过一次起早,叫过一次辛苦。他笑着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能在执行岗位上为百姓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就是幸福,就是快乐。”
一次,为寻找被执行人,从晚上8点蹲守到夜里12点多,终于成功抓获了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其依法拘留。办完一切手续,回到家都已凌晨两点钟了,本可以多休息一下的他,第二天早上8点又准时出现在办公室,匆匆把水杯灌满后,拎着公文包又出发了。
入伏以来,连日高温。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庆湖像不知疲倦的陀螺,在排满工作的行程表上不停忙碌,用行动和汗水为当事人送去一缕缕“凉爽”清风,一批疑难案件先后被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就这样,刘庆湖用自己踏实不懈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退役军人成为优秀执行干警。数据显示,近3年来,他执结各类案件420余件,为企业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900万余元,所执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
担当为民,执行有“温度”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为了兑现真金白银,执行工作再难也要迎难而上!”这是刘庆湖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执行刘某明等4人与被执行人刘某永等3人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亮被判刑15年,他妻子丢下一个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不知去向。家中,其父母年过七旬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无法执行。看着申请人期盼的眼光,处事严谨的刘庆湖并没有放弃。他在一次查询财产中,意外发现刘某永的女儿和大儿子分别从武汉和广东给其汇过款,刘庆湖立即将该款予以冻结。
刘庆湖多次与刘某永讲法谈心,刘某永虽然妥协,但却给刘庆湖提出了3个难题,即“孙子抚养费没落实到位、家里困难要解决、房屋破旧要维修”。
对于这些问题,刘庆湖完全可以一推了之,可为了案结事了,他一方面积极查找刘某永大儿媳妇的下落,并将其所欠小孩儿抚养费9600元追索到位;另一方面又找到村干部和民政部门说明情况,为刘某永夫妇落实了低保,并将他们居住的旧房屋纳入维修范围。3个难题逐一解决后,被执行人不得不对这个执行法官刮目相看,而接下来的工作水到渠成,当事人双方随后签订了执行协议,案件得到执行。
奉法惟公,执行有“力度”
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办案时骨子里总透着一股军人特有的狠劲,这是同事们对刘庆湖的一致评价。
8年前,任某文的父亲任某受雇为枣阳的张某宪开车。一天,任某在无证驾驶货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之后,任某文将雇主及相关人员、公司告上法庭。该案经过枣阳、襄阳两级法院长达多年数次审理,二审最后判决由枣阳某汽车公司、张某宪连带赔偿任某文因任某死亡的各项损失38.7万余元,减去保险公司赔偿款11万元,加上精神抚慰金5000元,再减去已付的46780元,余款12.4万余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宪远在青海做生意躲避执行,而枣阳某汽车公司则以张某宪的车是靠挂其公司,没有收任何费用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后在刘庆湖的不懈努力下,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时履行了赔偿款。
前不久,申请人专程从河南来到枣阳法院给刘庆湖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攻克执行难案彰显法律权威”,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将生效法律文书化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步。脱下军装,穿上法院制服,我仍要为公平正义继续站岗,时刻冲锋在前,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刘庆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