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区:冻结账户起成效 立案2天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24-08-01 14:18:25
 

  中国法院网讯(王雨萱 曾丽)“法官,我这微信和银行卡都被冻结,生活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我这就来还钱。”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三元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庄某于判决生效起七日内向原告李某返还借款本息。因庄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执行材料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执前督促程序引导庄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协商确定履行方案,但是庄某未予理睬且近一个月仍未还款。近日,执行干警将案件移交执行服务中心依法立案,向被执行人庄某发出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庄某名下账户。

  两天后,被执行人庄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庄某感慨道:“没想到强制执行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冻结了我的微信和银行账户让我生活特别不方便,早知道当初法官联系我的时候我就应该积极履行的。”庄某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帆布袋,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一共97400元现金交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李某激动地对执行干警道谢:“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拿回了这笔钱,太感谢了!”立案不过两日,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在离开法院前,被执行人庄某担忧地问道:“法官,请问这个案件对我个人以后的征信会有影响吗?”执行干警借机向被执行人进行了诚信教育:“现在你履行了还款义务,对你个人征信一般没有影响。但是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法院判决以后就应该立即履行义务,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否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日常生活工作都会受到影响,一次失信,处处受限。”被执行人表示自己一定吸取此次教训,日后一定诚实待人诚信做事。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