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枫”正劲 向“治”而行
——湖北蕲春法院刘河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2024-07-25 09:5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珊 孙莹 夏雷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刘河法庭地处蕲北山区,受案范围涉4个乡镇,辖区面积47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230平方公里,辖区地形复杂、战线长,流动人口多,商贸流通汇聚,诉讼案件呈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和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近年来,刘河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诉前联调,止纠纷于未诉

  田某与陈某既是邻居也是亲戚。田某在拆除其自有旧房屋过程中,因使用挖机操作不当,导致该房屋二楼一面墙体倒向陈某房屋,造成陈某房屋受损,两人就赔偿数额一直争执不下,陈某遂申请诉前鉴定。承办法官考虑到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要经过冗长的鉴定程序,邻里关系也难以修复。

  他多次上门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一开始,双方都憋着一口气互不让步,想让法院直接判决了事。殊不知,鉴定费用高达数万元,远超涉案房屋实际损。在法官和镇、村工作人员的释明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田某赔偿陈某18000元,陈某房屋由其自行维修,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

  “诉讼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很多纠纷在诉前化解,反而更利于当事人。”这个理念已渐渐地被党委政府理解、支持。今年以来,该庭联合党委政府、基层组织诉前调解案件171件,近120起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判后答疑,变不服为服气

  在审理原告段某甲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举证不力,刘河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以为案件到此便是终点,但承办法官通过前期与当事人的接触,发现原告情绪激烈,存在上访风险,为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刘河法庭联动县检察院、镇政府、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组织召开专案判后答疑会。在答疑过程中,刘河法庭联合各职能部门对原告进行积极引导,释明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

  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介绍道:“一裁终局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以来,该院将判后答疑嵌入信访源头管控环节,主动对有信访风险的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179人次,自实行该制度以来,上半年全院新增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3.4%,其中刘河法庭连续多年“零投诉、零信访、零举报”,访源治理效果明显。

  执前和解,化“被动”为“主动”

  “法官,没想到不用执行立案就帮我们把事情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

  近日,刘河法庭收到小方的执行申请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本来有调解的良好基础,若直接立案执行,不仅容易激发双方对立情绪,而且不利于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该院遂向小杨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向其详细告知履行方式及拒不履行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在执前督促的引导下,小杨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双方就余下款项达成执前和解,小方主动申请撤回执行立案申请。

  今年6月以来,刘河法庭探索创新执源治理新模式,适用生效文书“执前督促”程序,发出16份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促成8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该经验做法被省级媒体广为推介。

  花样普法,让法律变鲜活

  “男女朋友定亲了,但没有领证,彩礼要得回来吗?”妇联主任李某在填写调查问卷的过程中,向法官抛出了自己的疑问。收集完调查问卷后,副庭长陈周全进入了授课环节,听众们饶有兴致地汲取着法律知识。彩礼纠纷问题在农村屡见不鲜,许多家庭甚至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矛盾较为尖锐。

  2023年以来,在刘河法庭审理的392件婚姻家庭案件中,婚约财产纠纷占比达8.93%。庭长何敏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指导制作专题调查问卷和案例手册,为群众献上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法治套餐”。

  同时,针对偏远山区留守儿童多、法治意识缺乏的问题,刘河法庭每月组织干警深入所辖乡镇10所中小学,走进校园操场、教室讲台,通过分批次、全方位开展“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法治宣讲活动,全面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以司法之力守护“山花烂漫”。

  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沃土,服务在基层一线。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助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用心绘就蕲法好“枫”景。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