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安商 共“营”未来
2024-07-23 10:1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

  法周刊:福州法院是如何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

  陈茂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法治环境之“善”,促营商环境之“优”,赢企业发展之“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对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指导意见、作出具体部署。福州法院全力以赴,聚焦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着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等目标要求,来思考、谋划、推进司法审判工作。今年4月,福州法院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法治新需求、新期待,启动惠企安商行动,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可谓正当其时、恰逢其势。

  法周刊:福州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好的举措和做法?

  陈茂和:福州法院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和司法使命,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地位,主动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找准“市场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为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法治动能。一是建立营商环境动态监测机制,出台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51条等一系列司法政策,着力减时、降费、优服务;二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开展司法护航民企活动,常态化发布商事、金融、破产等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竭力为市场主体拼经济创造“暖环境”;三是筹建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建立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纠纷联调、风险联防;四是发挥“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优势,妥善化解涉企执行案件,推动“病企”重回“赛道”。近年来,依法办理“中国贵谷重整案”“实达集团重整案”“东南汽车合同纠纷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涉企案件,形成“保、立、审、执、破”全流程护航、“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优化的工作格局。在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福州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指标均进入全省标杆,分别位列全省第二、第三。

  法周刊:今后,福州法院将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惠企安商工作中持续发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陈茂和: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福州法院将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压紧压实责任,以福州法院“亲清法企会商厅”为重要沟通平台,以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为具体抓手,在更新司法理念、精准高效服务、密切协同联动、把握亲清关系上持续发力,强化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加强司法政策供给,让司法政策红利最大限度转化为企业发展红利。尤其是要注重“线上”和“线下”相融合,建立重点行业、重要企业法律服务团队,健全完善企业司法需求清单,积极打造司法助企平台,推出惠企暖企法律“服务包”,定制企业合规“法治体检套餐”,落实多元化解举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以能动司法“最优解”精准对接企业“最需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善作善成的担当,扎实推进惠企安商行动落地落实,高标准推进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度和贡献力。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