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GOIP” 切莫成为诈骗分子帮凶
2024-07-22 10:5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犯罪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4年3月20日,被告人黄某某通过“telegram”软件,认识境外从事利用GOIP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并以从事诈骗为目的办理手机卡,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搭建GOIP设备,并使用GOIP设备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黄某某在马尾区亭江镇家中,使用其本人名下手机卡协助拨打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张某某被骗人民币5000元,被害人石某被骗人民币34800元。

  2024年3月28日,被告人黄某某被抓获。2024年6月14日,被告人黄某某主动预缴罚金10000元,并自愿退出39800元用于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马尾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协助境外诈骗分子利用GOIP设备隐藏真实电话归属地,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9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随着当前反诈宣传工作的推进,群众对来自境外归属地的电话号码已经具有较高的警惕性,对此,不少境外诈骗分子开始通过架设GOIP设备,隐藏真实电话归属地,以此迷惑被害人。应当注意的是,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叫转移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行为,即便没有实际参与诈骗活动,也均涉嫌违法犯罪。一旦发现有人非法安装使用“GOIP”设备,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