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千家万户。
6月26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与会人员普遍认为,通过立法更好地明确权责协调关系,平衡利益,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草案二审稿有很多亮点、创新点和突破点。同时,与会人员还提出了关注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强化对学前教育内容上的引导、规范和监管,发展学前教育托育服务,以及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
关注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明确要求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在分组审议中,李纪恒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内容。他说,民政部在调研中发现,难以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是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中的难点问题。且留守儿童也不仅是农村有,城市也不少,要高度关注这一群体的学前教育问题。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尽最大可能接受残疾儿童入园,并为他们适应幼儿园生活提供帮助和便利。”谭琳委员表示,如果一段时间内孩子确实不能适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在幼儿园阶段应尽最大可能让残疾孩子感受到来自社会和他人的关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认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也应一并规定进来。
强化对学前教育内容的引导、规范和监管
有与会人员指出,从幼儿园阶段就开始“卷”起,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景汉朝委员认为,现在存在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过度把小学知识的学习提前到学前教育阶段,和小学教育衔接过密,许多幼儿园都为孩子上小学做准备。“学前教育法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启蒙、开发智力等方面的关注。”景汉朝委员建议。
“社会力量办的学前教育机构自主空间更大,更能迎合家长的急躁心理,带来比较严重的‘内卷’问题,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李纪恒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对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的规范和监督措施,把健康快乐还给孩子。
方向委员认为,应当将保育教育的方式、内容纳入相关部门督导范畴,真正压紧压实监督管理的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凌友诗建议,在总则中增加“培养优秀的中国公民”的内容,以提纲挈领,揭橥教育的重心,回归我们的国性。“我们中国人的童蒙教育是唱游、背诵、讲故事,还有许多的童蒙经典,例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她认为,在学前的学习内容和方法上,应该遵循我国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特色。
发展学前教育托育服务
不少与会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提到,目前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人口负增长压力越来越大,育儿负担重,托育成本高。特别是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0至3岁幼儿的照料托育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郑建邦副委员长表示,托育服务成为民生刚性需求,应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托幼一体化”统筹机制。
雪克来提·扎克尔副委员长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的儿童入托,不具体限定年龄。
郑功成委员提出,在立法过程中,幼儿园的规划布局一定要考虑到人口结构的变化。
“发展学前教育托育服务,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杨会芳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她建议把0至6岁的学前儿童都纳入学前教育法中,坚持“托幼一体化”发展思路,在幼儿园开设托班,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构建普惠多元的学前教育托育公共服务发展法治体系。李巍委员、古小玉委员提出,要和正在起草的托育服务法做好衔接,共同为学龄前儿童的保育教育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化保教队伍。
铁凝副委员长说,目前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问题是制约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她建议多措并举,在公办园教师编制补充、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再做进一步研究,特别要关注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提升职业幸福感和专业素养。
全国人大代表刘宏艳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幼儿园缺乏专业教师。她建议,在师范院校的培养中,尽快尽短地完成幼儿教师上岗实践能力培养,对幼儿教师的准入门槛也应有更高要求。
“加强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师资能力建设。”全国人大代表郑喆轩提出,把学前融合教育纳入幼师师范生的必修课,并加强学前融合教育理念方法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