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化解矛盾、保护权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以方案为统领,多举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涉企案件加大调解力度,送达、诉前、庭前、庭中多次调解,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化解。
6月7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以“示范庭”的方式审理涉“锦庭世纪城”房屋买卖纠纷系列案47件。
事情要从2018年12月说起,白某等多名职工为响应优惠政策与拉萨市某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合意。购买拉萨某公司开发的位于堆龙德庆区的房产项目,各方当事人于2019年12月陆续签订《西藏自治区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事后,白某等人依约履行完付款义务,而拉萨市某公司违约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未按约交付房屋、房屋公摊面积过大、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
白某等人经多次与拉萨市某公司协商解除无果后,遂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任务,承办案件的审判团队根据案情制定解决方案,认真倾听当事双方的陈述,深入了解情况,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合理地解决。
经过前期以房款支付情况为抓手,从未交清房款、仅支付首付款、支付全款为突破口的数据摸排,推进27件案件达成调解、1件撤诉,对未能调解的案件抽派业务骨干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合并审理,以“类案调解在前,示范诉讼在后”的模式批量化解系列案件。
同时,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审查力度,针对多次故意涉诉,具有扰乱市场嫌疑的“皮包企业”及名下有多家“皮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条款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范畴内加大惩罚力度。
在诉中保全中,优先选择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保全,严格审核,严禁超标的保全。与执行局完成信息及时交流,对执行完毕案件的保全财产及时解封。在调解书和判决书尾部对涉及执行相关不利后果进行释明,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以达到“预执行”的效果,更有利于保障涉企案件当事人债权的实现。
对于部分涉案企业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便利涉案企业出庭,保障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通过智慧庭审将传统的现场式庭审搬到线上,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用手机或者电脑实现“面对面”隔空对话,做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开庭、调解;对操作困难的企业,该院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和调解,最大限度地为涉诉企业提供出庭、调解提供便利,从而降低涉诉企业的诉讼成本;对现场领取法律文书有困难的企业采用微信送达、短信送达、邮件送达、电话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为涉诉企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今年以来,该院民事审判庭通过智慧庭审和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或调解涉企案件100余件,送达500余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继续着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堆龙德庆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