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工作已经从一棵‘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日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伟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形容该院的家事审判工作十年历程。
2014年2月,余姚法院设立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统一负责家事案件的审理,这是全省首个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十年来,该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走出了一条“多元共治﹢文化浸润﹢温情司法”的家事解纷之路,有力守护姚城万家灯火。
多元共治 巧解“千千结”
因为小江奶奶黄老太生前留下的一份遗嘱,老江和小江叔侄二人吵得面红耳赤。小江父亲早逝,黄老太在遗嘱中将名下房子的八成产权归小江叔叔老江所有,其余二成产权留给孙子小江。
法官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叔侄二人始终不愿沟通。为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法官联系了黄老太生前居住村的家事调查员,请她协助对黄老太的家庭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家事调查员发现,小江父亲去世后,他与奶奶的联系逐渐减少。这次提起诉讼,主要是认为奶奶在遗产分割上过于偏向叔叔。
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并邀请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最终,叔侄二人化解了心结并达成了遗产继承协议。
家事纠纷化解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为进一步推动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在家事审判合议庭成立之初,余姚法院便着力打造“一庭一站一室”纠纷处理模式,联合多部门出台人民陪审员、家事调查员工作等21份实施细则。
“家事纠纷存在强烈的人身性、伦理性、亲缘性,身处基层的家事调查员能较为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情感及婚姻家庭等状况,为法官后续调解提供‘良方’。”余姚法院立案庭庭长丁金琴介绍,“我们聘请了全市22名妇联主席担任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协助开展调查、送达、纠纷化解等工作。”
与此同时,该院还吸纳乡贤、“老娘舅”“银辉”志愿者等组建家事调解队伍,发挥其熟悉乡俗民情、德高望重等优势,促进息讼罢争。
十年,一个以法院为中心点,妇联、教育、公安等部门为横轴和纵轴,家事调解员、家事陪审员、家事调查员为圆边的“1﹢N”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同心圆”逐步形成。十年来,余姚法院共审结家事纠纷8811件,调解撤诉5138件,调撤率达58.31%,家事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以文化人 打造解纷“金名片”
余姚诞生了以王阳明、黄宗羲等“四先贤”为代表的姚江文化,其思想智慧闪耀古今。近年来,余姚法院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法治思想和家事解纷智慧,并运用于家事纠纷化解中。
在一起兄弟因手机号码引发的纠纷中,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及具体案情,余姚法院判令弟弟为哥哥的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法官指出:“‘以仁礼存心,以孝悌为本。’希望你们能时刻牢记仁礼,把孝悌作为做人的根本,以致良知之心,循致幸福之径,使家庭和谐、家人幸福。”告诫兄弟俩莫为争胜负而忽视了亲情。弟弟心有所触,最终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将优秀先贤文化思想贯穿家事纠纷审理全过程,是余姚法院开展家事审判的“秘密武器”。
像这样类似的场景,也出现在法院文化展示中。家事调解区内,以家风、家训为内容布置家事文化墙,设计家事宣传漫画,一项项带着司法温度和文化底蕴的举措,为家事审判注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的传统文化内核。
此外,结合王阳明“知行合一”“政在亲民”的理念,余姚法院还创造性提出了“听”“情”“细”“借”“和”五字工作法,让当事人在文化的浸润和感染下解开心结,重拾幸福。
柔性司法 守护万家灯火
“这里和传统庄严肃穆的法庭不一样。”这是不少人走进余姚法院家事审判区域的第一感觉。
秉持“以家为本”,余姚法院采用曲线构造、原木色彩布置家事调解室,变传统的“坐堂问案”为“沙发谈心”,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对立情绪,为纠纷的化解营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
不久前,余姚法院受理了一起孩子母亲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纠纷。父母双方的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文化程度差异不大,孩子父亲作为原抚养人也算尽责,孩子究竟由谁抚养更利于她的成长?法官决定先和孩子聊聊。
在家事调解室内,原本拘谨的小琳在法官耐心的开导下逐渐打开了“话匣子”。在交流的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小琳在述说与父亲的相处时身体处于紧绷状态,而在谈到母亲时,身体明显放松。随后,法官又走访了社区、学校等地,在综合孩子意愿、走访调查结果的情况后,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孩子由母亲抚养。
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家事案件新需求,余姚法院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探索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无痕关爱机制、打造“家庭法治教育基地”、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申请平台……一项项举措,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为他们撑起法治的蓝天。
十年耕耘,硕果累累。余姚法院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余姚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形成以文化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格局,促进家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