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和文化遗产是解读中华文明的‘活密码’。让文物活起来,就是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既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 刘忠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工作高度重视,“文创热”如火如荼。随着社会各方面投入文创产业的热情高涨,文创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多、文创产品品类不断涌现,文创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一些市场主体恶意抢注文化遗址、博物馆和文物形象商标;一些商家缺乏创意,直接套用文物形象,生产违背文化传播初衷、粗制滥造的工艺品等,这既损害了文创消费市场口碑,同时也阻碍了文博单位产业发展,更影响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以及中华文明的传播、中华文化的传承。
对此我建议,一方面,要完善对文物资源商业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以下事项:文物的名称、形象、内容、模型、照片、影像、电子数据等文物资源商业开发利用应当经博物馆或文物合法持有人授权;因文物资源授权或使用引起纠纷的,可以提请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文物资源的行为。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继续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针对文遗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事实查明难、认定难问题,可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构建由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鉴定人等共同参与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继续加强对文遗知识产权和市场秩序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找准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胡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