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调解 获当事人点赞
2024-06-07 09:32: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金男
2024年6月5日,为感谢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帮其执行回货款,申请执行人丁某来到法院当面为执行干警点赞,将印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和“情寄群众办实事,高效执行解民忧”的两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徐华旗手中,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丁某在杞县做铝材生意,2020年,丁某卖给何某价值23634元的铝材,何某取得铝材后,一直拖延支付货款,经丁某多次追要,何某迟迟不给支付;2022年,李某在丁某处购入17680元的铝材,经多次催要,李某均未支付货款。2023年,丁某将何某、李某二人起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到期后,何某履行部分义务,剩余8000元一直未履行,而李某未履行分毫。
丁某在2024年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两案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开展网络查控,查到何某和李某名下有车辆登记信息,账户中只有零星存款,此外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过程中,徐警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被执行人表示,这两年生意不好干,自己也有款项尚未收回,暂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徐警官在电话里严肃告知告知两名被执行人,其名下有车辆信息,本人拒不申报财产且躲避执行,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有权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立案,不可存在逃避和侥幸心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到法院协商。
面对双方当事人,徐警官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申请人要回收货款维持生意运作,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数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利息,两名被执行人一次性将货款全部给付。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马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