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法院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希望人民法院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以巡回审判为抓手,深度融入社会基层治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2024-06-05 15:12: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福建省泉州市人大代表,安溪县芦田镇三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西河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既处在司法为民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在创新乡村治理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对维护乡村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乡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提供高效司法服务。我关注到,近年来,安溪县人民法院依托6个基层人民法庭,定期选取典型案例,深入社区村居、集市广场开展巡回审判,不但减少当事人诉累,更有助于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案件审判社会效果。建议人民法院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坚持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履行,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定期选取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的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以典型个案示范处理带动类案高效化解。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基层人民法庭的位置优势,联合村委会、行业协会等,深入辖区开展产情收集、问题研判和会商解决,实施纠纷预防性治理,助力擦亮富民产业名片。要在人民法庭开辟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高发涉企纠纷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加速键”。

  三是传承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文明新风建设。人民法院要注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工作中,将民俗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庭“文化走廊”、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激发乡风民俗解纷效用,让文明新风浸润新农村。要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地落实,充分利用赶集、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法治思维。(徐志林 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