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晴空”
2024-06-03 08:57: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晓萍
 

周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周宁县第四小学开展专题法治教育讲座。 李 慧 摄

宁德中院开展“与法童行 未你守护”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宁德三好小记者团师生30余人走进法院体验“模拟法庭”。 黄连清 摄

福安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吴进阳 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场上,法院干警和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的孩子们用歌声唱出直抵人心的自信和力量。

  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履职理念,把少年审判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探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路子上迈出坚实步伐。

  填补“监护真空”

  “我实在养不起他们了。”4月16日,古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由民政局提起诉讼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时,被告林某某当庭表示自己没能力履行小明兄弟俩的监护职责。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林某某先后将新生儿小明、小华卖给他人。案发后,小明、小华被公安机关解救,但因父亲林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母亲吴某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两个孩子陷入“监护真空”难题。

  办案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林某某夫妻目前仅靠微薄的社保养老金、残疾补助金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等维持生计,而其亲属和所在村民委员会也表示没有抚养小明兄弟俩的能力。

  据此,古田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吴某某、林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古田县民政局作为小明、小华的监护人。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依法带娃、依法养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

  每一桩家事纠纷中,都难免遇到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问题,如何既能兼顾公正与效率,又能消除监护“真空期”,守护好“家与少年”?

  今年,蕉城区人民法院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对夫妻闹离婚,二人都拒绝抚养患有自闭症的孩子。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怎可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院一锤定音,判决:不准离婚!群众纷纷拍案叫好。

  这是宁德法院把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落到实处的一个“小案”。

  如何为未成年人撑好“保护伞”?从审判理念到审判机制,宁德法院不断求索,推行“少年+家事”归口并轨审理模式,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宁德中院还联合市妇联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协同中心,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周宁县人民法院推行家事案件随案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寿宁县人民法院聘请村居网格员担任少年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打通了“法院”和“网格”双向互动渠道。

  “我们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发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建议4份,联合妇联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失职’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章鸫说。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审结各类少年家事案件337件,调解撤诉率达57.86%,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104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309份,以法之名,为失职家长“补课”。

  点亮“回家的路”

  法槌起落,宁德法院惩戒教育了不少涉罪未成年人,也帮助了不少失足少年重拾希望。

  4月18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抢劫案件——年仅14岁的小李因怀疑同学小张偷盗,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喊来“兄弟”小林、小佳,以暴力手段从小张等3人处抢得财物。

  案发后,承办法官发现小李三人仍是在校生,因平日里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引导,才染上不良习气。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他们的人生,绝不能因一次‘犯错’影响他们的人生,要给他们‘无痕’回归社会创造机会。”承办法官思忖。

  案结事了,从来不是一判了之。在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并将案卷依法封存,为他们重启人生解除了“后顾之忧”。

  “我们坚持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涉少刑事案件全过程,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尽量适用缓刑,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郑新星说。

  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75人,犯罪记录封存率达80.57%。

  经过多年实践,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等机制已在宁德法院落地生根。同时,宁德法院还积极实施多元关爱行动,与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17个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选聘“山海护未”社会观护员,开展困境特殊儿童帮扶救助。

  在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轨的同时,宁德法院坚决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引诱、教唆、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抢劫、虐待、遗弃、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向未成年人伸出的“黑手”。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非常复杂,看似一根线,实则千根针。近年来,宁德法院不断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彰显了为民司法的力度、厚度和温度,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清朗天空’。”全国人大代表钟团玉如是评价。

  播撒“法治种子”

  “开庭!”近日,随着“审判长”法槌落音,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宁德高级中学120余名师生走进宁德中院,沉浸式体验庭审全流程。

  把审判台变成讲台,法官们结合身边真实案例,以案讲法、以法论事,通过“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方式,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

  这样的普法活动,在如今的宁德已成常态。

  花开有声,守护成长。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乡村、社区、学校作为开展法治宣教活动的主要场所,创新活动形式,精心打造“点单式、互动式”普法套餐,努力让青少年听得进、弄得懂、记得牢——

  屏南县人民法院推出“法官+半月谈”普法宣传机制,法官进村居先锋队为农村孩子们带去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真正做到“法官走到哪,课堂开到哪,法治宣传触角就延伸到哪”。

  福安法院创新运用原创漫画普法宣传模式,为枯燥的法律知识赋予鲜活的色彩,实现法律知识从“难懂”到“秒懂”的转变。

  福鼎市人民法院发挥职业教育学校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创新推出“毕业法治课”,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宁德市两级法院123名法官受聘担任12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院校共建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把纸面上、案例中的“法”,转化成孩子们笃信笃行的法律信仰。

  ……

  “未”爱赋能,护航成长。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宁德市两级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让少年审判这一“特殊的希望工程”在法治沃土上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少年审判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用更加夯实的‘案内’工作,更加精细的‘案外’治理,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振朝表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