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回访”珍稀野生红豆杉
2024-06-04 15:00: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湘 邹艳艳
法官、检察官、民警共同为南方红豆杉挂上专属保护标牌。
法官、检察官、民警、林业专家现场查看红豆杉生长情况。
法官、检察官、民警、林业专家为被告人讲解红豆杉养护知识。
红豆杉,是250万年前第四纪冰川期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被称为“植物界大熊猫”。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联合涪陵区检察院、涪陵区公安局、涪陵区林业局来到涪陵区大木乡土井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的南方红豆杉原地管护情况进行联合回访验收。
据悉,被告人徐某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在山里干活发现的4株野生南方红豆杉移栽至自家门前院坝。2023年3月9日,涪陵区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合议庭考虑到4株南方红豆杉较为瘦弱,再生能力差,经不起再次“搬家”的折腾,责令其对已移栽成活的4株南方红豆杉就地管护。
回访中,经三家单位与林业专家共同核查评定,被告人移栽的4株野生南方红豆杉均栽种成活且生长良好,原地管护验收通过。涪陵区法院法官还与检察官、民警共同为原地管护的南方红豆杉挂上专属保护标牌,并向负责原地管护的被告人发放《南方红豆杉原地管护指南》,指导被告人如何种植养护南方红豆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