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解危纾困显温情 司法救助暖民心
2024-06-04 09:59:59
 

  中国法院网讯(姜凤)司法救助是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切实措施之一。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为一名执行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实实在在解决了群众的急迫困难,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了人文关怀。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廖某雇用王某为其送货,王某为廖某提供劳务。经过双方结算,廖某于2022年1月11日向王某出具一张欠条,载明尚欠王某工资61000元。事后,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而诉至法院。将乐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廖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王某劳务工资61000元。

  判决生效后,廖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法院的查控系统进行查控,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并前往廖某住所地进行调查,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也未能提供财产线索,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王某是聋哑人,妻子智力仅有二级,且家中现有年近七旬体弱多病的父母需要赡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法官积极向领导汇报,向上级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上级法院对其发放救助金3万元,将乐法院在第一时间办理救助款发放手续。

  将乐法院始终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帮助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彰显和弘扬了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