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拒交物业费?法官:强制执行
2022-09-06 15:07:43
中国法院网讯(方静)“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现在马上缴清所欠物业费。”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利用强制措施快立快执,顺利执结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将乐某小区业主吴某因为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长期以来拒缴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追讨该笔物业费和滞纳金。经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该物业公司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瑕疵,但其在服务过程中已在不断改进,基本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吴某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但判决生效后,吴某仍迟迟不予履行,该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面对法官的劝导,吴某态度强硬地表示:“这个物业公司服务差,态度不好,我凭什么交钱?”在多次劝导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当场将吴某“请”回法院。到了法院后,吴某依然愤愤不平,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吴某情绪,一边耐心展开思想工作。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吴某终于意识到错误,当场缴清了执行款项。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