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阵地,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体司法宣传工作者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推动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向前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中,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司法宣传工作者不仅是法治理念的传播者,更是法治精神的塑造者。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牢牢坚守这一高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义。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一头连着司法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认识司法工作、了解法治建设、学习法律知识的桥梁纽带。但实事求是地说,目前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个桥梁纽带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比如,司法宣传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无法达到有效匹配;宣传用语过于专业和抽象,难以被普通公众理解和接受;宣传效果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无法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等等。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部分司法宣传工作者没有从根本上搞清楚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没有完全弄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开展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为宣传而宣传上,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却难以收到想要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认识,重视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坚持效果导向,把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置于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局中谋划开展,从提高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高度切入,筑牢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阵地,切实服务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立足职能定位,处理好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的关系。明确司法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前提。具体来说,就是要处理好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的关系。例如,个别单位在宣传工作中出现相互攀比工作量、“卖惨式”的宣传,不仅没有收到想要的宣传效果,反而容易招致群众反感,让人觉得“很假”。因此,就司法宣传工作而言,对内宣传,我们要把重点放在发掘司法审判工作中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上,通过对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由内而外凝聚人心、激发司法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让全体干警从工作中获得更多的价值感、荣誉感,自然而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外宣传,我们则要把重点放在司法维护民生权利、热点案件审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上,围绕司法审判工作,以鲜活的案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
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内容。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司法宣传工作的受众,司法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放在人民群众身上。近段时间以来,个别司法宣传工作者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宣传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线上,把宣传工作简单理解为“写稿子”“发稿子”,忽视了线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让宣传工作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我们必须抓住人民群众这个关键,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内容。一方面,要丰富宣传形式,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扩大司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也要注重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宣传活动,如巡回审判、板凳会、法官说法等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另一方面,要把握主动,注重因材施教,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将相关法律服务送进机关、送进农村、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进网点,丰富法律宣传的内容,提高司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抓住宣传重点,提升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水平。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日益增长,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我们要紧密结合时代特点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抓住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工作。让法治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一是要关注受众,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需求,司法宣传的重点也要有所不同,尤其要做好对未成年人、新业态从业者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二是要紧跟需求,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围绕衣食住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也有所变化,比如,近年来经常出现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矛盾、彩礼返还纠纷等问题,这就启示我们司法宣传工作者要紧跟群众需求,结合典型案例对这些集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矛盾纠纷的数量。三是要立足时事,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例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权威的声音在重要的事件中和节点上不缺位、不滞后。四是要贴近群众,司法宣传工作不能“高高在上”让人一头雾水,而是要通俗易懂,用人民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把抽象的法律解释清楚、讲明白,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
毛泽东同志曾说,干革命要靠“两杆子”,即笔杆子和枪杆子。笔杆子指的就是我们的宣传工作。筑牢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阵地,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体司法宣传工作者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推动司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向前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