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两个小时,到现场见证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
“反正我们茶农也要买化肥,用肥料作为赔偿,还送到家门口,真行!”申请执行人老刘看着一袋袋搬下车的肥料满意地说。
原来,2022年5月,老刘等19人花费33600元,向福安市某农产品经营部购买8吨茶化肥,在150多亩的茶园中使用。一个月后,用了这批茶化肥的茶树全部绝收,到了9月份,茶树大面积枯萎。同年11月,经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漳州)分中心检测,认定案涉化肥质量不达标。2023年3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因该农产品经营部未按约定履行,老刘等14人诉至福安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该经营部赔偿老刘等14人补偿款40650元及利息,因被告迟迟未履行上述义务,老刘等14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这两年生意难做,我血本无归,还欠了一屁股债,因为那批肥料有问题,大家都不信任我了,你看,我仓库里堆积的肥料还有这么多,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面对找上门的执行法官,该农产品经营部经营者赵某也是一肚子苦水。
“如果库存化肥没问题,不如把肥料赔偿给茶农,一举两得。”于是,执行法官随机抽取了仓库里部分肥料,动员个别农户先小面积试用。在未发现该批次肥料有问题后,执行法官进村与农户逐个面谈,充分告知案件执行现状,各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后,纷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一半现金一半肥料的形式清偿欠老刘等14人的补偿款及利息。
清明前后,是茶农最忙碌的时期。为了不耽误申请执行人采摘茶叶,法官遂要求被执行人将用于抵债的100多包肥料运送至14位申请执行人所在村庄,并驱车2个小时前往现场,监督被执行人履行。至此,该起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