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与安徽省总工会会签意见
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2024-05-29 08:43: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5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总工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何树山,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云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报会商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机制、合作共建机制共五项工作机制,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意见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机制,各级法院与同级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立通报会商机制,双方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与法院方面信息共享,努力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总工会对接和实质化运行。法院做好诉前委派案件、调解业务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工会负责组建管理专业化调解队伍、接受法院委派案件、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工作,不断提升调解能力水平。意见还对双方建立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机制、合作共建机制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