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动”高效调解 诉前快结侵权纠纷
2024-05-22 14:39: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欣瑶 林怡佳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三山法庭与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三山市监所,首次诉前联合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侵权责任纠纷。
阮某系一名剧团演员。2023年9月17日,阮某前往三山某美发店进行头发护理和染烫。在烫发过程中,理发师将阮某头顶的头发烫断,造成部分头皮裸露,影响到了阮某的工作。此后,阮某多次与美发店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阮某向福清市人民法院三山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该美发店赔偿阮某购买假发的费用8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2000元。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为加强诉源治理,尽快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三山法庭在立案前与三山市监所就该纠纷进行对接沟通,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三山法庭干警、三山市监所工作人员与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并结合法律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美发店自愿赔偿阮某4500元的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三山法庭当天作出民事裁决,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庭所联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共绘玉融基层社会治理好“枫”景!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