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裂的同时,孩子的世界也面临崩塌。判决断得了法律关系,但剪不断亲情关系。广西贵港中院巧借庭前问话,解开亲情“疙瘩”,平息抚养权之争——
婚姻的休止符,并不是爱的句号
2024-05-19 08:54: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琪 梁微
 

  “如果爸爸妈妈离婚的话,我就没有家了,也见不到妈妈了,对吗?”怯弱的话语,泛红的眼眶,小女孩乐乐掩面啜泣,轻声询问法官江桦。

  听着这个13岁孩子的懵懂提问,那一刻,到学校进行庭前问话的江桦深刻地感受到,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裂的同时,孩子的世界也面临崩塌。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乐乐父母离婚纠纷上诉一案,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准予乐乐父母离婚,乐乐及妹妹露露由父亲陈山负责抚养,母亲鲁丽每月共支付1200元抚养费,直至两个孩子分别年满十八周岁。

  2009年5月,陈山与鲁丽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在同居生活期间生下大女儿乐乐,一年多后进行结婚登记。婚后第二年,二女儿露露出生。然而,新生命的到来没能给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带来转机,原本甜蜜恩爱的夫妻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5年的感情被消磨殆尽,这段婚姻亮起了“红灯”。

  2015年7月,二人决定分居,乐乐、露露跟随陈山一起生活。8年后,鲁丽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陈山离婚,并提出想要抚养乐乐的诉求。一审法院虽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不支持乐乐由鲁丽抚养,鲁丽遂向贵港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1月22日,江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庭前问话,但鲁丽并没有出现。

  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如何做到“最有利”,怎样才能真实掌握子女的真实意愿?

  考虑到让懵懂的孩子目睹父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场景过于残酷,3月29日,江桦来到乐乐的学校,征询她的意见。

  不同于同龄人的活泼俏皮,安静乖巧的乐乐给江桦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就像一株纤弱敏感的含羞草,别人一靠近,就立刻闭合那好不容易展开的枝叶。”

  “乐乐,法官阿姨这一次来就是想了解你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还想知道你和爸爸妈妈的相处情况。”江桦轻声地与她沟通,希望可以缓解她的紧张和不安。

  当被问到生活有什么烦恼,长大想干什么时,乐乐沉默半晌,终于敞开心扉:“我舍不得和妹妹分开,可我也很想妈妈。”

  “你不要害怕,无论在哪里生活,爸爸、妈妈、妹妹永远都是你最亲密的家人。”江桦心疼地安慰道。

  安抚了乐乐的情绪,江桦又向学校老师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当面聊聊。

  由于陈山拒接电话,为了找到准确地址,江桦只能根据上诉材料中的地址边找边问,直至在路边巧遇陈山的母亲。

  “我知道你来是干什么的,我说不让见就不让见,你赶紧回去吧。”

  “乐乐奶奶,我们今天来是为了解决问题,您把心里的想法和我说说,我给出出主意,您看行不行?”听了这番话,陈山母亲的态度才有所转变,领着江桦回家见露露。

  “阿姨,我不想跟爸爸、姐姐分开,我还能看到他们吗?”小女儿露露怯怯地问道。这一幕,让在场的人深受触动。

  “陈山与鲁丽虽然分开了,但是我们都不希望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妨多听听孩子的想法。”谈话过程中,江桦感受到了陈山一家对孩子的深厚情感,陈山一家也表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多为她们做打算。

  从陈山家离开,赶到鲁丽家时,江桦发现只有鲁丽的爷爷和父亲在家。经进一步交谈,江桦了解到鲁丽长年在外务工,逢年过节才会回家。作为乐乐和露露的外公,此前仅见过乐乐和露露四五次,双方并不相互了解。

  至此,江桦心中有了答案。

  就本案而言,陈山与鲁丽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争吵,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缺乏沟通,致使夫妻裂痕不断加深,分居8年,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法院准予陈山、鲁丽离婚。

  考虑到乐乐和露露一直随陈山一家生活,目前就读于当地学校,在生活和学习上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从维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及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判决乐乐、露露由陈山负责抚养。

  婚姻的休止符,并不是爱的句号。判决出来后,江桦分别给陈山、鲁丽打去电话。

  “结束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孩子需要在父母共同的关心关爱下成长。”

  “你错过了孩子的成长,但不能、也不应错过作为母亲的责任,除了要按时支付抚养费,也希望你能给孩子更多的亲情关怀和心灵慰藉。”

  在江桦的引导下,双方逐渐敞开心扉。得知鲁丽现在生活困难,陈山主动提出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并愿意协助鲁丽维系和孩子之间的亲情。鲁丽也表示将尽自己所能,在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尽到更多职责,以弥补错过多年的亲情。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