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李宇先、法律实务工作者许恒芳撰写的《婚姻家庭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前不久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对家庭暴力现象及成因、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特征、对家庭暴力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与总结。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近十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散。反家庭暴力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责任。目前,我国形成了完备的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
二十年前,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播出,使观众第一次通过荧屏,对家庭暴力有了较为直观的感受。这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情节扑朔迷离,戏剧冲突激烈,人物性格复杂,揭示了受过高等教育的医生安嘉和对从事教师职业的妻子梅湘南从猜疑到施暴,最后走向杀人的过程。同时展现了梅湘南不断忍耐,终于从绝望中惊醒的心路历程。
根据北京法院对2013年度东城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结案的620件离婚案件抽样统计显示,涉家庭暴力类的离婚案件占选取离婚案件总数的9%,数量比例虽然不高,但是涉家暴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离异率高。我国法律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书中介绍,除肢体暴力外,施暴人往往使用威胁恐吓、恶意诽谤、侮辱、刺激性语言伤害他人。这些尖酸刻薄、愤怒吼叫、暴力威胁的言语让人产生强烈的心理不适感,是对他人精神的一种侵害行为。
2015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十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第二起案例就是因家庭暴力判决精神损害赔偿的。
通州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江某经常酗酒,因为生活琐事对王某拳脚相加。2009年,江某无缘无故将王某毒打一顿,并致其离家出走。后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该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王某要求江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予以支持。为此,法院判决王某与江某离婚,并由江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近年来,解除同居关系以及分割财产的案件愈趋复杂,在很多情况下,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非常接近,除了没有结婚证,几乎没有区别。然而,在起诉同居财产分割时,同居关系的处理与婚姻关系有着不小的距离。该书对两种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民法典中规定的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同居关系析产则是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
此外,该书还对彩礼、嫁妆的纠纷处理,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重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对于婚姻家庭中的违法行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历来有所规制,有民事措施、行政措施,还有刑事制裁措施。但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婚姻家庭中的违法行为的研究还不深入、不全面,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打通民事法律(主要是婚姻家庭法律)与刑事法律的衔接渠道。为此,有必要对婚姻家庭中的违法(包括犯罪)行为进行专门的研究。《婚姻家庭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一书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希望更多的有兴趣者投入这项研究,共同为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