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吐鲁番市教育局共同推出“交河之子”未成年人保护品牌计划,从“四个维度”抓实成效,促进广大未成年人提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压缩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加强统筹,确保法治护航“交河之子”宣传实效
加强工作统筹。通过深入调研和与市教育局座谈交流,法院和教育局分别确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策划及具体活动的统筹工作,结合五四青年节、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活动,拓宽宣传渠道,精准对接未成年人普法需求,用好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法律知识。
创新宣传方式。联合吐鲁番市融媒体中心,选取高发频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例制作普法视频、拍摄微电影,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上播放,并联合全市各学校展演播放,扩大影响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筛选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两微一端推出涉未成年人案例系列模块,持续推出,不断提升案例教育渗透力、影响力。同时用好法治讲堂,优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依托各村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联合各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普及科学带娃、依法养娃基本常识。
突出实践教育。邀请在校学生参观市中院法治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法律文化氛围的同时,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全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个学校建立打造模拟法庭,指导师生开展模拟法庭的体验活动,以生动的实践为在校师生播撒法治种子;选取适合未成年人旁听的公开开庭案件,邀请青少年旁听庭审,实景感受法律威严。
明确要求,强化法治护航“交河之子”审判成效
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贯彻到审判全过程,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免受侵犯,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推进“三审合一”实质化。优化未成年人审判团队,明确少年审判团队受理案件范围及职责,及时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补充进入少年审判团队,专门办理涉少案件。融会贯通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同时关注民事、行政权益维护、刑事犯罪预防与惩治及公共利益维护等问题。
用好“三令”“一提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从业禁止令适用条件的,依法适用作出或依法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作出相关禁止令;两级法院自即日起凡办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100%随案作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延伸服务,夯实法治护航“交河之子”帮教成效
构建联合帮教模式。法院联合市教育局、各学校、各村社区搭建未成年人帮教联合体,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好社会调查,联合其所在学校、村社区及家庭共同开展帮教感化、矫正引导工作,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做好心理辅导。发挥红石榴调解室、心理咨询辅导的作用,与心理咨询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涉罪未成年人及时介入心理辅导,引导他们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认识错误迈向新的人生。
用好司法救助。在司法救助资金中预留涉罪家庭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份额,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涉罪未成年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生活困难未成年人的,及时联系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部门予以基本生活上的帮助。
数助决策,提升法治护航“交河之子”诉源治理成效
强化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数据,从数据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存在的漏洞及问题,专题调研学校、村社区等未成年人常驻地区,了解第一手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院党组及市委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完成类案的分析报告1份。
深化数助决策。与学校等教育主责部门加强沟通对接,了解学校等教育机构在法治宣传方面的需求,按需提供法律服务;定期研判分析我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数量、类型及发展趋势,向市教育局通报。
细化司法建议。用好调研成果和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向承担社会协同保护未成年人责任的行业部门、行政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协助补足行业漏洞、强化行政管理效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情形发生,让未成年人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