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武胜:拆迁补偿被亲姐妹侵占? 强制执行没商量
2024-05-14 08:57:07
 

  中国法院网讯(曹均捷)拆迁,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因拆迁带来的利益与财富,却往往会引发许多家庭矛盾纠纷,让亲情出现裂缝。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赵某、张某夫妇生育了两个女儿赵某甲和赵某乙。2017年,沿口镇某村社的土地被政府全部征收,赵某甲、任某夫妻及其两子获得沿口镇某村社的1号安置房,赵某甲为户主。赵某、张某夫妇和赵某乙及其子刘某获得2号安置房,赵某为户主。2018年,张某因病去世后,赵某甲在未与大家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赵某、张某、赵某乙及其子刘某4人的安置拆迁补偿等费用占为己有,并将2号安置房钥匙霸占,不让赵某乙及其子刘某居住。经多次与赵某、赵某甲协商未果,赵某乙、刘某将赵某、赵某甲诉至武胜县法院。

  武胜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赵某甲返还2号安置房并向赵某乙、刘某支付安置拆迁补偿等费用41500元。但赵某、赵某甲未主动履行返还义务,赵某乙、刘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申请执行人赵某乙与被执行人赵某甲是亲姐妹,决定从亲情入手化解矛盾,上门与被执行人赵某甲了解拒不履行的原因。原来,在母亲张某去世后,父亲赵某一直同赵某甲居住,所以她认为自己照顾父亲最多,就应该得到所有的拆迁补偿款。为了妥善处理好这起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多次到村社查询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但赵某甲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导致案件未能和解成功。

  “既然不配合,那就强制交付。”接下来几天,执行干警通过查询2号安置房的水电费,判断此房屋无人居住,便与申请执行人赵某乙、刘某一同前往该房屋进行了强制开锁。此时,被执行人赵某知道情况后,立马赶往现场,执行干警再次以血缘为突破点,从亲情、民俗、法律等多角度,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被执行人赵某同意交付申请执行人赵某乙、刘某应有的房屋及安置拆迁补偿等费用,并承诺会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因拆迁补偿分配引发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之间的纠纷往往让亲情“很受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在处理拆迁补偿分配时,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协商,切勿让拆迁“拆断”了彼此的亲情。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