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特殊群体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家庭矛盾,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韩某系聋哑人,其父母生育了她和两位哥哥共三个子女。原告父母在世时,为了保障韩某的基本生活条件,特意同兄妹三人开了家庭会议,明确了家庭共有的土地拆迁安置的三套房屋,兄妹三人一人一套。由于三套房屋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漏办了韩某的名字,父母均过世后,韩某无法合理继承应得房产,多方求助无果后,韩某无奈到人民法院求助,希望能够合理继承应得房产。
兴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韩某后,考虑到其系残疾人,语言、听力均有障碍,并且行动不便,工作人员便向韩某的丈夫详细询问了俩人的诉求。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本着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工作理念,工作人员迅速为韩某开启了绿色通道,一对一指导韩某书写起诉状,准备相关材料。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致电韩某的哥哥、嫂嫂,希望他们来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在调解过程,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各方的意见,从情、理、法多方面引导,耐心解释、反复沟通,最终促成他们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韩某依法继承其中一套房产。
考虑到韩某情况特殊,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系村里的精准扶贫户,承办法官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批准其免交案件受理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困难,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兴文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如我在诉”情怀坚守司法的温度与尺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特殊群体绿色服务窗口,对不能自主办理的当事人提供一对一代办、帮办服务,并为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当事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