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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应用推广“厦门实践”等好经验好做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到海边去!”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五一”假期,湛蓝的海水,微凉的海风,细腻的沙滩……海边美景仍然是人们旅游的热门之选。
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杰出成绩。在“五一”假期前夕,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就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喊话:“在‘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也欢迎大家把沿海各地的美丽海湾作为与家人朋友一起出游度假的目的地。”
如今来看,这是确有底气的。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将应用推广“厦门实践”等好经验好做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越建越美,老百姓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强,碧海银滩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越走越宽、成效更加显著。
美丽海湾得益于用心打磨
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岛过完“五一”假期,刚刚回到北京的李女士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在那里,她和家人享受了一整个假期的听涛看海、舒适宜人的滨海度假生活。“去之前就听人家说这里风光旖旎,果不其然,真的很美。”
她所去过的南门湾—马銮湾段,曾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
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推荐理由中是这样描述的:“福建漳州东山岛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治理,通过实施八尺门海域贯通等治理举措,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将优美自然风光与发展文旅产业有机结合,湾区生态红利不断释放,结合美丽海湾建设,用心打磨风景秀丽的马銮湾、人文风情兼具的南门湾、波光潋滟的屿南湾、金滩碧海的金銮湾,积极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亲海空间充足的‘公众亲海型’美丽海湾。”
据了解,东山岛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治理,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投资16.98亿元实施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实现湾区污水治理全覆盖,南门湾—金銮湾段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坚持边修复边保护,推动“海岛绿”“海洋蓝”“珊瑚红”相得益彰。东山县每年至少投入5000万元、绿化1万亩,种植木麻黄,为海湾筑起生态林带、绿色长城。实施八尺门海域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八尺门海域60年后“海域贯通、海水相融”。建成东山—南澳生物洄游走廊示范海岸带综合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珊瑚保护区水生生物达646种。释放生态红利,不断拓展并提升亲海空间品质。建设海湾公园项目,打造海滨浴场、滨海游步道、南岛语族文化主题公园、旅游综合体项目海上运动等项目,建成17.49公里的生态环岛路先导段,每年吸引大量游客上岛旅游,2022年接待游客达545万人次、旅游收入超6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据了解,当地建立了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警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珊瑚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破坏珊瑚行为。同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机制,全国首创“司法+保险+修复”模式,为福建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约612公顷的造礁石珊瑚群上保险。
海洋治理让水更清湾更美
东山岛的治理成效,是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丰硕成果的一个缩影。
据张志锋介绍,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深学笃行“厦门实践”的经验理念,按照党中央关于“以更高标准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良好成效。
陆海共治“水更清”。生态环境部坚持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结合,把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作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着力推进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水质改善。同时,以海湾为基本单元,在全国其他沿海城市协同推进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2023年,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2%,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5.0%,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实现自2018年以来的“六连增”。
提质扩面“湾更美”。生态环境部坚持示范引领和梯次推进相结合,遴选出厦门东南部海域等第二批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各地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推进100多个海湾“一湾一策”建设美丽海湾,突出提质增效与常态监管。2023年,全国283个海湾中有126个海湾水质与前三年均值相比得到改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连续三年保持“不健康”状态清零。
多措并举“滩更净”。生态环境部坚持常态治理和模式创新相结合,在前期组织开展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指导地方多措并举净滩清漂,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浙江台州创建“蓝色循环”治理新模式,实现海洋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全程可视化追溯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依法护海“招更实”。生态环境部坚持制度创新和严格监管相结合,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综合治理,在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执法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创新制度和务实举措。依法严格监管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活动等,截至目前,全国沿海各省(区、市)已排查出入海排污口5.3万余个,完成整治1.6万余个。
严监管依法治理海洋垃圾
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离不开严格监管,离不开对海洋垃圾的有效治理。
对于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巨大的海洋塑料垃圾污染,因来源复杂、影响范围广,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在相关治理工作中,法治扮演着重要角色。
例如,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监管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海洋垃圾污染防治,要求各沿海地方明确海洋垃圾管控区域,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和全链条工作体系并组织实施。“这些规定体现了系统治理的思路,形成了海洋垃圾陆海统筹治理的闭环。”张志锋说。
一些地方的模式创新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其中颇为典型的就是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的浙江台州“蓝色循环”海洋塑料治理新模式。2022年,在生态环境部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企业用回收的海洋塑料制作的手机壳就给媒体记者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如今,通过两年的努力,“蓝色循环”依托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了“从海洋到货架”的迭代升级,让渔民在海上捡拾回收的废旧塑料,华丽变身为更多高附加值产品,成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质生产力。
近日,相关企业用回收的海洋塑料生产的“货架式”产品清单,就出现在了生态环境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从该清单中看到,其中既有各种海洋塑料粒子,又有漂亮的文具日用品和流行服饰等,扫描二维码可以全程可视化追溯各类产品中所使用的海洋塑料来源。
据张志锋介绍,生态环境部2023年组织了秦皇岛湾、厦门湾等11个重点海湾在全国率先实施专项清漂行动,一年来累计清理海洋垃圾约5.53万吨,并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张志锋透露,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各沿海城市,以毗邻城市建成区的65个海湾为重点,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等。
下一步,监管将继续加强。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生态环境系统将通过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多技术手段,加大重点海湾塑料污染的常态化监管力度,指导督促沿海地方依法落实好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等各方面任务,不断建立健全从源头治理、环境清理到回收利用的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