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环境治理与司法协作论坛召开
2024-04-21 08:4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游中川 李函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水平环境司法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4月20日,长江大保护环境治理与司法协作论坛在重庆召开。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克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胡夏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重庆大学党委书记舒立春,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等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等作主旨演讲。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兼)陈元春,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商奎,重庆市政协党组成员徐代银等出席论坛。
论坛上,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协议》。170余名来自环境资源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代表、优秀论文作者围绕长江环境治理与司法协作主题,探讨长江生态环境的司法治理、长江经济带环境司法协作及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法治保障,推进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经验交流,推动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不断走深走实。
重庆法院将以举办本次论坛为契机,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勇做深化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共促长江大保护的推动者和先行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