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 协作联动让妇女权益保障更有力
2024-05-09 16:1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建兵
 

  家事审判不仅仅局限于依法裁判,还应努力追求修复社会关系的价值目标,通过司法力量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近日,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活动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关爱帮扶,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针对性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守住妇女权益保障底线。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家事审判不仅仅局限于依法裁判,还应努力追求修复社会关系的价值目标,通过司法力量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法院+妇联”共建多元解纷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方面精准发力,重点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有机整合联动调解力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家事调查委托制度、联合做好案件跟踪回访等方面深化合作,是为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进行有益探索。

  “法院+妇联”共建多元解纷联动工作机制以现有家事调解员为基础,各级妇联成立家事调查员队伍,吸收特定专业人才助力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反家庭暴力、司法救助等方面协同配合,扩展延伸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机制,能够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从根本上维护妇女权益。

  构建“法院+妇联”联合化解纠纷模式,有利于将家事审判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柔性审判推动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树立“少判决、多调解、重修复、慰人心”的办案理念,提升家事审判社会价值。搭建居家式“暖心调解室”,营造轻松、温和、包容的调解氛围,积极开展亲情修复,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心结。联合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家事辅导,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定期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随案进行风险评估。与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联动做好化解,全力消除隐患,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构建“法院+妇联”联合化解纠纷模式,有利于合力做好“家”字文章,使得家事调解室真正成为婚姻家庭的“稳压器”,为更多家庭的幸福护航。希望各级法院和妇联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搭建起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高效、快捷的平台,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张婧